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KK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案件介绍 尤溪某诊所未按照《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要求制定、实施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自2023年6月6日至2025年8月15日期间,经营者王某将其本人和甘某的医保代码及登录密码交付于该诊所的护士用于患者医保报销,合计4118份。该行为违反了《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和《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福建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处罚裁量标准,尤溪县卫生健康局于2025年10月28日对当事人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11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来源:尤溪疾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