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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深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推动生态治理向基层延伸,4月29日,沙县法院在富口镇姜后村挂牌成立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点,并发出首份古树“司法保护令”,以司法之力守护绿色家园。
4月29日,沙县法院党组成员曹家东与富口镇镇长苏文海在姜后村共同为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点揭牌。 该审判点将聚焦环境污染、自然资源保护等案件,落实“交叉巡回审判”机制,通过上门开庭、现场调解、法治宣讲等方式,将司法服务延伸至基层,减轻群众诉累,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协同构建环境资源共治格局。
亮点举措
1:审判“接地气”:对涉环境资源案件优先巡回审理,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2:治理“聚合力”:联动乡镇、村居等基层力量,织密“司法+网格”生态保护网。
普法“润民心”:以案释法普及环保法规,推动生态理念扎根乡土。 3:司法保护令首发:600年古树拥“定制护盾”
同日,沙县法院为姜后村一株树龄600年的国家一级保护古樟树发出首份《司法保护令》,以司法刚性为古树名木构筑“法治屏障”,为新施行的《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落地提供鲜活样本。
《司法保护令》明确禁止砍伐、刻划、挖根、倾倒有害物质等七类破坏行为,并建立“三人”守护机制,即明确古树养护责任人、管护监督人以及司法守护人,三方协同筑牢古树保护屏障。 此次《司法保护令》的发布,是沙县法院践行“两山”理念、创新生态司法保护的积极举措,也响应了新施行的《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更是将“生态优先”理念融入司法审判的生动实践。
从巡回审判点到司法保护令,沙县法院以创新实践书写生态司法新篇章。下一步,沙县法院将持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凝聚社会共治合力,为绘就“生态沙县”的壮美画卷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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