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三明kk社区

查看: 2513|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酒后的荒唐!三明一男子摊上事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4-18 09:29:5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KK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案件经过
       “喂……110吗?我……我要报案!我正在某某村,有人要讹我3万块!”4月10日下午,建宁县公安局接到一通报警电话。正当接警员要进一步了解情况时,报警人立即挂断电话。接警员立即派警,并多次回拨报警人电话,均无法拨通。民警到达指定地点后未发现报警人所述情况,经进一步核查,民警发现该报警人涉嫌谎报警情。
      当晚,城关派出所依法传唤了该报警人。经调查,该报警人系何某华,因饮酒后为寻求刺激,遂拨打110谎报有人讹其3万元,后担心自己因报假警受到处罚,便拒接接警员回电。何某华对自己谎报警情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深感后悔。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该何某华作出行政处罚。
谎报警情的行为
不仅严重浪费警力资源
更会使真正身处危难急需援助的群众
得不到及时救援
     报假警或恶意报警将承担什么法律后果多次拨打、骚扰、辱骂接警员等扰乱110正常工作秩序的,属于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依法对行为人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拨打110谎报险情或者警情等方式搞恶作剧寻求刺激的,属于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的“谎报险情”或者“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依法对行为人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建宁警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24-4-18 11:13:02 | 只看该作者
KK网小程序
严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24-4-18 14:25:09 | 只看该作者
浪费公共资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布主题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联系我们 KK微商联盟
站内举报邮箱|营业执照|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联系我们|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