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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车子撞伤行人后逃逸!三明交警蹲守一天一夜,抓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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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3 11:22:4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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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20时08分许,永安市荣康东路开辉F区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二轮摩托车在撞倒行人后逃离现场。
    事故发生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案民警洪智胜一边对事故路段周边道路情况进行排查,一边请求公安局指挥中心通过科技手段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和嫌疑人进行排查。11月14日11时许,警方排查出肇事车辆经常在永安某新村路口进出,但因肇事车辆为套牌摩托车,无法直接锁定嫌疑人的身份。为此,洪智胜带人赶到该地进行蹲点守候。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蹲守一天一夜后,11月15日13时许将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陈某抓获。抓获陈某后,洪智胜主动担当作为,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在一天内迅速完成案件处理、赔偿等相关工作,让事故伤者拿到赔偿款。
     伤者家属罗女士专门赶到交警大队,向洪智胜送上一面绣有“破案神速主动担当”的锦旗,对他主动担当、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由衷的感谢。
    最后,公安交警提示: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2、使用“套牌”车辆的车主心存侥幸,常常还伴有超速、闯红灯、加塞等违 法行为,这些车辆在路面上的肆无忌惮,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驾驶人往往选择肇事逃逸,导致伤者因抢救不及时造成死亡的案例屡有发生,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管理秩序,更严重危害着社会公共安全。


来源 永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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