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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沙县区人民法院执行服务中心内传来阵阵笑声,十分热闹欢欣。原来是80余名集资诈骗案件的受害人正在办理领取执行款的手续。 “真没想到我们还能拿回一些钱,太感谢法院、感谢法官了,挽回了我们的损失,保护了我们的利益。”一个70多岁的受害人领完退赔款后,特意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基本案情 2015年至2019年间,林某为偿还其欠款,在明知起无经济能力偿还的情况下,未经相关部门批准,通过公开宣传、口口相传等方式,先后通过组织不特定对象八十余人为会员的6个民间标会以及通过向他人借款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集资,并将集资款大部分用于个人挥霍、偿还旧款以及支付旧款利息等,致使大部分集资款不能返还,造成他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764430元。 法院判决 2020年12月,林某因犯集资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继续追缴林某违法所得人民币7764430元发还被害人。 执行过程 判决生效后,沙县法院快速立案执行该案财产刑事项。因该案涉案人数众多,且多为老年人。为能尽快执行到位,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从线上、线下多维度同步开展财产查控,掌握林某真实的财产状况,通过挂网拍卖林某名下房产、车辆等执行措施,共执行到位案款30余万元。 案款退赔 在案款发放前期,执行法官逐一摸排走访,确认集资参与人的身份信息,按比例仔细计算发放金额,制作案款分配方案。
经统计,受害人中超70%为60岁以上老人。针对老年人视力不佳、文化水平不高等问题,沙县法院在退赔款集中发放现场安排了两名工作人员,现场为老年人详细讲解办理退赔手续流程,指导填写表格、核对信息等。
同时,执行法官在现场提醒受害人积极提供林某的财产线索,以便进一步追缴林某的财产,尽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下一步,沙县法院将对一些年纪偏大、语言不通、行动不便的受害者提供上门服务,以实际行动守护老年人的“钱袋子”,为老年人安享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来源:平安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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