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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租、出售、 出借电话卡、银行卡 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 危害十分严重 卖出的每一张银行卡 都不知道会卷入多大的案件 会给社会带来多大的危害
将乐县公安局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买卖手机卡、银行卡等违法犯罪活动,全力铲除滋生涉卡违法犯罪土壤。4月18日以来,共有15名“两卡”涉诈人员迫于公安机关压力,陆续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投案自首。
“我真是好后悔,真不该起这贪念,为了赚几百块钱把银行卡卖给别人,现在失去了自由,希望大家以我为戒。”4月底,将乐县万全乡人周某的朋友向其借银行卡说给朋友刷境外赌博资金,承诺用完给其好处费。其碍于朋友面子,周某便将银行卡借给对方使用了一天,获利百余元,没想过三天后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5月9日,周某到将乐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投案自首。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点击蓝字查看相关公告 《关于敦促将乐籍涉“两卡”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点击蓝字查看相关公告 《将乐县公安局关于奖励举报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将乐县公安结合实际情况,分别与4月18日及5月6日分别发布了《关于敦促将乐籍涉“两卡”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将乐县公安局关于奖励举报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通告明确,附注的“两卡”违法犯罪未到案人员,自发布之日(4月18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前,要主动到将乐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并前往银行、通讯运营商网点注销相关银行账户(卡)、手机卡。对拒不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采取一切侦查措施缉拿归案,并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通告发布至今,就有15名涉“两卡”嫌疑人到将乐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投案自首,主动交待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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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U盾及对公账户、手机卡,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对于废弃不用的身份证件、银行卡、U盾、手机卡,应及时办理注销业务,不随意丢弃、买卖。 02
深化法律观念 不要贪图小惠小利,不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U盾及对公账户、手机卡,以免对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造成影响,如果因自己的行为给他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公安机关一旦查实,可能会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03
加强社会责任感 发现买卖身份证件、银行卡、U盾及对公账户、手机卡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公平诚信的良好社会秩序。将乐警方也正告那些心怀侥幸买卖、租借“两卡”的人:认清形势,悬崖勒马,主动投案自首(联系电话:将乐县公安局指挥中心110,童警官13774703032),争取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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