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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分手后,狠心父亲私下将非婚生女转送他人,母亲被蒙在鼓里两年后发现,上门欲要回孩子引发纠纷。近日,大田县公安局建设派出所联合大田县人民法院建设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并顺利将孩子送回到亲生母亲身边。
调解现场
未婚生子分手后 孩子竟被转送他人 2015年,泰宁县的小林和大田县广平镇的小李陷入爱河,小林于2016年6月产下女儿晨晨,但俩人并未领证结婚。因为年轻气盛,小林和小李经常因小事吵架,双方感情逐渐破裂。2019年3月,双方分手,小林独自外出打工,女儿晨晨则留在小李身边抚养。 在外打工的小林想念不在身边的女儿,时常要求与小李通过视频连线看望女儿,但均被小李以“孩子暂住在亲戚家,没回来”“现在不方便看”为由拒绝。 直至2020年底,小林回到广平镇后联系小李,打算现场看望女儿。小李才支支吾吾地告诉小林,女儿晨晨早已被他转送给他人抚养了。原来,小李的父亲生病导致家庭贫困,无力抚养孩子的小李只好将孩子送给建设镇田某家抚养。双方未签订任何书面协议,亦未办理收养手续。 生父被诉至法院 孩子生母欲夺娃 2021年5月,小林在田某家找到了亲生女儿晨晨,并与田某协商想要带回孩子,遭到拒绝。多次协商未果后,小林前往建设派出所报警求助。 接警后,建设派出所所长周以棍立即组织民警,走访调查核实,了解相关情况。经过多次沟通,该所民警采集3人血样后送检,确认晨晨与他们之间存在血亲关系。但考虑到该案件抚养纠纷争议大,民警主动向大田县人民法院建设法庭法官咨询后,引导帮助小林提起民事诉讼。 2021年12月,小林一纸诉状将小李起诉至大田法院建设法庭,并把田某列为第三人,请求法院帮助她要回孩子。 警法两家齐合力 诉前调解化纠纷 在庭前调解的过程中,小林、小李、田某三方在抚养权、抚养费补偿上都互不让步,导致第一次调解失败。之后,民警针对案件具体情况再次进行了详细分析梳理。
2022年1月12日上午9点,民警联合法官组织三方开展第二次庭前调解。
“我帮你养了两年女儿,也有感情了,你说带走就带走,孩子的学费、生活费也都是我付的,我要抚养补偿费不过分吧!”在第二次庭前调解会上,田某提出要求小林支付抚养补偿费被拒绝。“你抚养我女儿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又不是我求你养的。”想到孩子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送人,小林心中依旧气愤难当。 看着现场依旧剑拔弩张的气氛,经办民警立即发挥“案情熟”优势,针对小林和田某因抚养费补偿纠纷的问题,对双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进行劝说。“田某,你的收养手续是不合法的,抚养费补偿也应该在合理的范围内提出。”“说到底人家还是抚养了你女儿两年,为孩子提供了安稳的生活环境,小林你也应该做些让步才是。”经过侦办民警耐心说理,双方各退一步,达成和解。田某愿意将孩子还给小林,小林也对其提供相应的抚养补偿。 “小李啊,你没有经过小林的同意就将孩子送养,不管怎么样,你的抚养资格已经不具备优势了,而孩子跟着亲生母亲才是最好的啊!”与此同时,民警对坐在一边的小李释法说理,希望他考虑孩子的成长环境,积极配合法官做好法律解释工作。
当日12时许,经过警法两家联合调解,小林、小李、田某就孩子抚养权、抚养费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将晨晨以及相关个人资料移交给孩子的亲生母亲小林,这场“夺娃大战”终于落下帷幕。 来源:平安大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