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切实堵住疫情防控漏洞,截止8月13日,泰宁县卫健局在一周内,先后对新冠肺炎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10家村卫生所,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关闭,停业整顿。
自南京禄口机场发生以德尓塔毒株为主的新冠疫情以来,国内疫情出现多点暴发,防控形势严峻。村卫生所、个体诊所是疫情防控的“哨点”,是疫情防控的关键一环。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46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明确要求,诊所不得擅自诊治具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患者。对于日常医疗工作中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的诊所,一经发现要立即关闭,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问责。
据悉,泰宁县对全县91家医疗机构及116家公共场所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截至8月13日,累计监督执法检查医疗机构和重点公共场所207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责令整改56家。其中,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91家,覆盖率达100%,依法对涉嫌违法违规的立案查处10起,依法关停医疗机构1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