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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一市民被处赔偿7950元~他擅自砍绿化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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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近日,永安市城管局会同燕西派出所共同查办一起故意破坏城市绿化行为。3月3日15时,接举报,在永安广新路(一中校区围墙内)有人砍阀绿化树木,市城管局综合执法大队燕西中队执法人员当即赶赴至现场,并第一时间会同燕西派出所民警展开了调查取证。
现场,执法人员发现,一棵香樟(60-80树龄)侧枝树径约60厘米惨遭恶意剥皮,且留有被砍伐的痕迹,树干大大受损。经调查,该破坏城市绿化树木案系为文新路居民林某某所为。经询问,当事人林林某主动交待原因。原来林某某因自家屋边的这棵香樟侧枝生长过于旺盛,树干已经生长至自己房屋顶上,影响到其采光,且落叶经常飘至二层阳台。
经执法人员现场批评教育和引导,当事人清醒认识到自己所犯问题的严重性,主动表示愿意接受处罚,赔偿损失,并积极对被剥皮树干进行了包扎捆绑的补救措施。市城管局根据《三明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给予300元的行政处罚;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明确赔(补)偿收入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税﹝2019﹞32号)的规定,作出赔偿损失7950元的决定。
树木既是景观
又是城市净化空气的卫士
提醒大家
切勿擅自修剪、迁移、砍伐树木,若确有需要的,必须在审批后再进行。遵法守法,大家一起行动!爱护公共绿化,共同守护城市之肺。
来源:永安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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