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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福建永安易通物流有限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10月23日,永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约谈了该公司负责人孙经理。孙经理表示,将进一步健全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警示工作。据了解,今年3月3日,福建永安易通物流有限公司驾驶人江某驾驶闽GA39**号重型货车由漳平往永安方向行驶,行驶至永安307省道270KM+200KM交叉路口路段左转弯时,与从永安市区往岭头村方向行驶、由肖某驾驶的闽GLH6**号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肖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该起事故是双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江某驾驶机动车行经事故路段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导致事故发生,应负事故主要责任;肖某驾驶机动车行经事故路段未降低行驶速度,应负事故次要责任。
6月29日,江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永安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7月3日,吊销其驾驶证。
三明交警提醒广大网友
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在没有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标线的交叉路口,应当减速慢行,礼让行人,注意观察周围车辆,让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保证行车安全。
来源 东南网三明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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