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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4日,宁化“天空”在三明12345便民服务平台发布“宁化县碧桂园房地产存在欺骗行为,损害了消费者保障的权益。”的咨询件,诉求内容如下:
宁化县碧桂园房地产存在欺骗行为,损害了消费者保障的权益
宁化县碧桂园房地产说房款定金先交,全额购买了房产有9.8折优惠,并没有时间限制。碧桂园房地产突然改变政策要求在一个月内要交齐余款70万,才有9.8折优惠,之前也没告知我们。2019年1月30日又让我们交百分之30的房款(也就是30多万)时说9.8折优惠政策已取消。因优惠才购买的房子,中途突然变更政策。交房的时间在2021年3月30日,让我们在一个月内全额付款,当时房子未封顶不让进去看,全额付款,质量如何?我们市民的利益如何得到保障?要么把全额退款给我们,要么恢复优惠政策。 宁化县碧桂园房地产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损害了消费者保障的权益,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形象,希望政府部门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2019年7月18日,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天空”提出的咨询件进行了回复,回复意见如下:
回复意见首先,感谢您对我县住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经咨询了解,宁化碧桂园折扣方式是: 1.客户在付齐百分之30首付签约后,剩余百分之70房款必须在签约后一个月内付清,方可享受9.8折优惠。 2.如超出规定时间或采用银行按揭贷款的客户不能享受折扣优惠。 如宁化县碧桂园公司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信访人可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9-7-18 09:17回复)
来源:最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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