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三明kk社区

查看: 2969|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扫黑除恶|三明这一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宣判!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肆意发放高利贷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2-2 12:18:4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KK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肆意发放高利贷
殴打、辱骂、威胁等方式
逼人还债
聚集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
必须依法予以严惩

1月18-19日,沙县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被告人聂某平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并于1月28日公开宣判。被告人聂某平、聂某强、林某、赖某分别以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高利转贷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9年,并分别处罚金17万元至38万元。责令被告人退赔人民币171.05万元,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人民币985.7496万元。

案情回顾

2008年以来,被告人聂某平、聂某强、林某、赖某为非法攫取经济利益,在三元区莘口镇及周边地区实施高利放贷,通过成立担保公司以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存款和套取银行贷款的方式筹集资金,将资金集中统一对外进行高息放贷,并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威逼、胁迫群众偿还高利债务,逐渐形成以聂某平为首要分子,聂某强为重要成员,林某、赖某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在三明市三元区莘口镇及周边地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引发大量群众信访、举报,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社
会影响。

庭审现场

因疫情防控要求,被告人聂某平、聂某强、林某、赖某在三明市看守所远程参与诉讼。在两天庭审过程中,法庭给予每一名被告人和辩护人充分表达意见的机会,切实保障了被告人的相关诉讼权利。

合议庭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对该案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庭审活动井然有序,被告人近亲属等人旁听了庭审。

法院审理

沙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聂某平、聂某强、林某、赖某为共同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纠集在一起,成员固定、分工配合,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转贷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秩序、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相关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沙县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沙县法院新媒体编辑:徐丽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21-2-2 13:35:45 | 只看该作者
KK网小程序
恶势力犯罪集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21-2-2 14:55:23 | 只看该作者
必须依法予以严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推荐主题

    48小时热帖排行

三明新闻、街头琐事、消费投诉,百姓生活。

版主:暂无版主 版块管理

  • 今日新帖0
  • 总帖子数6288

论坛精选

发布主题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联系我们 KK微商联盟
站内举报邮箱|营业执照|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联系我们|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