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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条件的改善和发展各类道路交通要素——人、车、路大幅增长。但是由于一些农村地区驾驶人交通意识淡薄、规则意识不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现向社会曝光一起2021年8月4日发生在将乐县农村地区因驾驶人违规载人操作不当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希望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提高警惕安全文明守法出行。
简要案情
2021年08月04日17时20分许,余某驾驶无牌正三轮摩托车,车辆货斗内装载5人,自将乐县余坊乡朱岭头新村方向往余坊乡方向行驶至朱岭头新村路口上坡路段时,因操作不当车辆侧翻至下沿路段,导致乘客廖某受伤后经送泰宁县总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乘客王某、肖某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及责任认定
驾驶人余某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且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正三轮摩托车违规载人,行至肇事路段时,车辆发生后溜。驾驶人余某操作处置不当,致使车辆侧翻至路左侧下方路面,是造成本起事故的全部原因。驾驶人余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第二十一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及第五十条第一款“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之规定,是造成本起事故的全部过错,承担本起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教训
此次事故中,驾驶人余某持C1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注册登记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对车辆缺乏必要的保养维护,导致车辆“带病”上路,加之车辆违规载人,最终导致此次交通事故发生。
警提醒:REMIND安全出行勿存侥幸,驾驶车辆必须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对所属车辆进行必要的保养、维护是安全出行的前提,出行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切忌驾驶“带病”车上路,切忌违法载人载货。在血的教训的照映下,生命如此地脆弱,不堪一击,让许许多多温暖的家庭支离破碎,让幸福在事故中断送。
希望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一定要以案为鉴,多一份小心,多一份关心,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法守法,文明驾驶,平安出行。
来源:将乐公安、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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