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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区房屋过户现场,民警带走一女子~业务员火眼金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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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24 11:09:4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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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买房“假”离婚,
还把自己送进牢房,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01
为了买房  真的“假”离婚

被告人刘某与老公罗某结婚十余年,感情一直很好。2019年,打拼多年的二人准备购买一套好一点的房子,便通过中介公司找到了心仪的房产。一切准备就绪时,却遇到了一个大麻烦。

原来,罗某此前的银行贷款曾有逾期记录,致使罗某和刘某夫妻二人若要申请住房贷款,或因罗某的信用问题导致贷款无法办理。

夫妻二人便商量离婚,以刘某个人名义买房并申请贷款。但购房合同早已经签好,在约定的付款时间内,就算二人真离婚也可能无法办理贷、支付房款。于是,二人办了本假离婚证,把离婚时间提早半年,既保证俩人婚姻关系的存续,又可办理贷款,“一举两得”!

02
联系楼道小广告 轻松获得假证件

刘某在其住房楼道内挑选了一个办假证的电话,联系对方称要伪造一本离婚证和一张盖有婚姻登记处印章的离婚协议书,对方很轻松就答应了。




刘某按照对方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不久就拿到假离婚证和假离婚协议书,便和房主一同到不动产登记处准备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这本假离婚证虽然做的很逼真,但仍逃不过不动产登记处业务员的火眼金睛。业务员发现异常后立即到相关窗口进行核查,证实是假证后,业务员立即报警,民警到达现场核实后将刘某带走调查。





03

依法判决终获刑

近日,梅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被告人刘某伪造离婚证1本,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综合评判,判处被告人刘某被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文稿来源:梅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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