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流程 | 主要内容 |
7月1日—7月5日 | 招生对象在线登记 | 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在“e三明”平台上报名登记,其中第二批次积分对象需在报名系统中提交与居住证地址相同的房产证原件电子照片。逾期未进行登记的家长视同弃权。 |
便民服务登记 | 无上网条件、网络报名不成功或报名材料在网上无法认证的的家长,可于7月4日-7月5日到就读片区学校进行现场报名或提交相关材料审核。 |
7月6日—7月15日 | 资格审核材料审核 | 各校组织网上审核预登记学生信息,判定对象的积分批次。 |
7月16日 | 不参与积分对象录取 | 录取经审核符合“三统一”和政策性照顾对象,系统推送录取结果。 |
7月17日—7月22日 | 积分核实 | 积分对象查询积分,如对积分试算结果有异议的,应于7月22日24:00前通过“e三明”招生报名系统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
7月23日 | 积分确认 | 对积分结果无异议的,应于7月23日24:00前通过“e三明”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积分确认,逾期未确认的默认无异议,并由系统自动进行确认。 |
7月24日 | 公布剩余学位 | 在招收“三统一”和政策性照顾对象后,公布各学校剩余学位。 |
积分公示 | 公示系统测算家长确认后的积分(截止时间内家长未确认由系统自动确认)及排序。 |
7月25日—7月26日 | 志愿填报(第一批次) | 经审核确认符合第一批次积分对象,志愿填报采取1+N的模式。其中“1”即本片区学校为必选校(含本片区学校无剩余学位情况),另除本片区学校外,可任选N所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含3所列西片学校)作为志愿学校填报。逾期未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梅列辖区积分入学资格。 |
7月27日—7月28日 | 第一批次积分对象录取 | 经审核确认符合申请第一批次积分对象条件的适龄儿童进行录取。 |
第二次公布剩余学位 | 在招收第一批次积分对象后,公布各学校剩余学位。 |
7月29日—7月30日 | 志愿填报(第二批次) | 经审核确认符合第二批次积分对象,志愿填报采取1+N的模式,其中“1”即本片区学校为必选校(含本片区学校无剩余学位情况),另除本片区学校外,可任选N所有空余学位学校(含3所列西片学校)作为志愿学校填报。未按要求填写志愿的,系统不予确认,逾期未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梅列辖区积分入学资格。 |
8月1日-8月3日 | 第二批次积分对象录取 | 经审核确认符合申请第二批次积分对象条件的适龄儿童进行录取。 |
各校公布录取名单 | 各小学公布录取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 |
8月30日 | 办理入学 | 8月30日,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保留学位。 |
备注: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根据积分排名未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适龄儿童,应做好回户籍地学校就读的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