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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中小学、幼儿园:
为落实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要求,切实做好秋季开学工作,我局将于9月初组织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开学初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重点
开学条件保障情况1
组织师生按时返校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情况。
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
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情况。
是否制定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政策措施。
义务教育阶段是否存在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秋季学期51-55、56-65人大班额数与2018年春季学期相比是否增加。
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和随迁子女就学、留守儿童关爱情况。
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是否落实“两为主、两纳入”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入学;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政策是否落实到位。
学籍管理及学籍管理队伍建设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办理学籍业务的情况,是否存在“空挂学籍”情况。
实验室及实习、实训保障情况。
职业院校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情况以及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条件是否满足教学计划需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双师型”教师是否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各县职业学校完成市下达中职招生任务情况及各地落实高中阶段招生“普职比大体相当”情况。后勤保障情况。
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维护,饮食、住宿、水电暖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寄宿制学校是否实现一人一床。
规范办学行为情况2
规范课程设置、作息时间、评价考试、招生行为、教学用书管理等办学行为“五规范”落实情况。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情况。
幼儿园是否存在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特点,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强化知识技能训练。
是否存在违规举办学前班和幼小衔接班。
是否存在小学起始年级未按国家课标规定实施零起点教学、压缩课时、超前超标教学,以及在招生入学中面向幼儿组织小学内容的知识能力测试,或以幼儿参加有关竞赛成绩及证书作为招生依据的情况。
推进基础教育建设发展情况3
小学“强基”工程、初中壮腰工程、高中筑梦工程开展实施推进情况。
对接高考综合改革软硬件准备情况。
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幼儿园工程包项目进展情况。
校园环境卫生治理、校园文化(书香校园)建设、研学旅行试点学校开展研学活动等。
开展学校体育和美育工作情况。
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情况4
校舍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消除所有D级危房;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
是否采取措施有效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维持好高峰时段学生上下楼秩序。
是否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进行电器火灾综合治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
是否定期开展学生心理、行为咨询和矫治活动。
各地各校是否制定健全舆情信息分析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排查化解联动处置机制和工作责任制,是否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
警校联动机制是否建立,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护学岗”和群防群治机制是否健全,校园周边警务室民警是否经常到校沟通联系、指导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是否经常协调有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和重点隐患进行专项排查整改,非法出版物、网吧、娱乐场所、危险玩具销售整治。
是否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等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
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是否进行水质检测。
学校“三防”建设落实情况。
学校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寄宿制校园是否设专职宿舍管理员,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主题教育活动情况5
是否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做到上墙、入屏,并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和节粮、节水、节电“三节”教育活动。
是否利用开学初对中小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是否突出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教育重点。
是否经常性对师生开展法制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和反邪教警示教育。
禁毒教育推进情况。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是否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开展宣传活动和报送线索摸排情况。
学校党建工作情况6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安排《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学习研讨;党组织换届及委员配备情况;党建室创建情况和党建宣传栏更新情况;“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落实情况;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实情况。
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学校党支部学习内容;每半年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总结汇报;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各地各校有专人负责网络阵地的监控和管理。
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并列入教师暑期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
学校网络与信息管理工作情况7
信息安全工作职责的主管领导、专职信息安全员等设置情况;机房安全、人员管理、数据管理、信息发布审核、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在防攻击、防病毒、防篡改、防泄密等方面,是否有科学、合理、有效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创建工作情况8
重点督查沙县、泰宁县、三元区、尤溪县、宁化县“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创建工作。
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情况9
是否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和扫黑除恶摸排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是否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制度和工作机制,是否制定完善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原代课教师稳控情况10
妥善解决“非98”在册原代课教师补充方案出台情况。
二、督导时间
9月11日至14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督导要求
1.此次督导采取在各县(市、区)自查自纠基础上,重点抽查2-3个县(市、区),已接受省教育厅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不再安排市级督查。
2.随机抽取县(市、区)所辖7-8所学校(含高中、中职学校、特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教学点),采用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材料和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结束后,向被督导县反馈督导情况。
3.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局属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实际,积极落实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期初开学工作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4.请各县(市、区)教育局认真做好材料及其他相关准备工作,并于9月6日前将2018年秋季开学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包括附件1、2)报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邮箱:smsdds@163.com),联系人:林淑华,电话:8223040。
5.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得干扰学校正常秩序,一切接待从简。 来源:明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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