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小K 发表于 6 天前

三明人意外收到3000元,原来河北人转账转错了!



一起不当得利纠纷中,远在河北省唐山市的原告在转账时向在福建宁化的被告错转了3000元,但双方间并无任何交易,因双方协商不成原告诉至宁化法院。在受理案件厘清案情后,承办法官联系到被告,向其释法明理,最终被告向原告退还转账。9月4日,收到款项后原告申请撤诉,并对法院高效服务表示感谢。


来源:三明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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