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获补助2.65亿元!
日前福建省财政厅中共福建省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下达2024年第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省级补助资金14.15亿元其中三明共获补助资金2.65亿元其中12.95 亿元用于第一、二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补助(重点支持第一批),由县级根据创建基础、创建成效给予每个创建对象400-1200万元(含上轮试点示范资金)补助资金;1.2亿元用于第一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对象补助,每个创建对象300万元。
具体资金分配如下图(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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