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租客被判刑!重要提醒→
厦门一男子廖某竟多次从9楼抛下……最新审判!!! 凌晨时分,楼上突然有玻璃瓶、砖头、瓷器“从天而降”,楼下居民和店家恐慌不已,民警上门调查时,涉嫌高空抛物的男子还脚踹民警,并抢夺执法记录仪。 近日,经湖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依法对被告人廖某以高空抛物罪,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究竟怎么回事一起来看看案件详情——1日凌晨近1点台湾街上的一家餐馆尚未打烊老板在店内突然听到店门口“砰”的一声响她和丈夫等人跑到店外查看只见一地粉碎的啤酒瓶玻璃碴不一会儿又一个同款啤酒瓶、一块砖头从楼上扔下这次他们看清了是从9楼的一个窗口扔下来的正当餐馆老板打电话报警时楼上又扔下一块砖头但当民警赶到现场时“肇事者”已经不知所踪同日20时许餐馆门口有客人正在用餐突然一件瓷器“从天而降”碎了一地餐馆老板再次报警警方通过监控确认是9楼同一户人家民警迅速上楼进门只见两名男子正在喝酒一人是该房子的租客廖某另一人是廖某的朋友
经查屡次高空抛物的正是廖某万万没想到在民警依法执行公务时廖某瞬间情绪激动拿起酒瓶往桌子砸并冲上前扯下民警佩戴的执法记录仪还往民警的腹部踢了一脚
你是不是往楼下丢东西?”“出去!你们从我家出去!
据廖某事后交代他在此处租房作为办公室经营电商自称“酒喝多了,发酒疯”尽管一起喝酒的朋友劝他不要扔但他没有理会法官说法: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表示,廖某从9层楼的高处多次抛掷物品,且投掷的物品为酒瓶、砖头等物品,极易导致他人人身伤亡、财产受损等危害后果的发生,综合考虑到廖某高空抛物次数、抛掷高度、物品种类、主观恶性等,认定情节严重,并且廖某使用暴力袭击正在执行公务的警务人员,侵犯了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威和人身安全,应当以高空抛物罪、袭警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终经法院审理廖某的行为构成高空抛物罪、袭警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检察官提醒· 2021年3月起“高空抛物罪”正式入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二款,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高空抛物的危害有多大?据专业实验测算,一枚重30克的鸡蛋从18楼抛下能砸破人的头骨,而从25楼抛下,冲击力足以致人死亡!
一张图get——高空抛物是违法行为不仅危及他人生命肇事者还要承担法律责任拒绝高空抛物从你我做起扩散提醒身边人
来源:厦门广电、海峡导报、厦门检察、人民日报等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