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芦桥养老院非法集资案判了!1400余万元发放给849名老人或家属
以“养老服务”为名吸收公众资金近亿元2004年,汪某、陈某联合成立三明芦桥养老院。2010年3月开始,汪某、陈某为解决经营资金问题,聘请营销团队向社会公众推出预售“养老服务”,承诺预先购买不同数额养老院服务,可享受相应等级的折扣优惠,并每年根据购买的数额发放补贴福利,若老年人不入住,养老院年补贴福利可以年利息方式给付。为推进预售“养老服务”实施,营销团队通过组织人员上街或前往老年人聚集的公园、市场、车站等地向老年人散发传单,举行推介会邀请老年人听课等方式,不特定向三明地区老年人宣传、预售“养老服务”。经审计,2010年4月至2016年9月,汪某、陈某以芦桥养老院名义,采取上述方式预售“养老服务”共计1542人,吸收公众资金累计9350.62万元。案发后,汪某、陈某潜逃至国外,案件一度止步不前。2021年6月,汪某、陈某主动回国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退赔了部分资金,尚有共计35792280元未退赔给849名被害老人。今年3月,三元法院判决汪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陈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继续追缴汪某、陈某违法所得人民币35792280元,发还集资参与人。快速执行处置变现有序高效发放案款
为尽快帮助老年人拿回养老钱,判决生效后,三元法院立即启动执行立案程序,实现审判执行无缝衔接。建立执行“绿色通道”,在立案后第一时间前往福州、上海等地对涉案房产进行评估、拍卖等财产处置程序,汪某、陈某名下的房产陆续成交,但芦桥养老院却无人问津,二次拍卖流拍,需要启动变卖程序。
考虑到芦桥养老院财产处置周期长,老年人急于拿回自己的养老钱,执行法官决定先将已执行到位的1400余万元发放给849名老人。因涉及人数量众多,三元法院执行局为此做了充分的准备。
12月4日至5日,非法集资款集中发放现场,执行干警介绍了涉芦桥养老院非法集资案款执行到位情况,公布案款分配方案和领款编好对应的领款小组,让等候的老年人做到心中有数,进一步配合法院工作。随后,法院干警为老人们发放《收取执行案款银行账户确认书》,指导老人填写个人银行账户信息。退赔组以现场“叫号+名字”的方式,引导老人们办理领款手续。释法析理组则逐一耐心解答老年人提出的各种疑问,警务保障组在维持好现场秩序的同时,亦为老年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为了第一时间将老年人的损失兑现成看得见、拿到手的“真金白银”,三元法院执行局在现场进行退款审批手续,老年人办完领款手续后,执行法官立即核对信息录入系统,执行局局长、分管领导当场审批,财务人员当场在系统操作发放案款,有的老人还未走出法院就已收到钱款到账短信提醒。如果是本人前来,他们只需要确认户名、开户行、身份信息和退赔金额,确认无误后摁下2个红手印就能等钱款到账。我们一般3个工作日内会把退赔金额发放到被害人银行账户中。对于腿脚不便的老人,我们后续会开展‘上门服务’,确保每个老人都能实实在在领到案款,让每个老人都能‘老有所安’。”三元法院执行局局长郭惠容介绍道。
执行案款发放现场
来源:三明中院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