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年检!三明这两所学校拟被撤销登记
三明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2023年1号)经调查,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未按规定接受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权利及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可在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及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陈述、申辩或未要求举行听证,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拟作出撤销登记处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
1.三明市海都公众职业培训学校;
2.福建保安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特此公告。
三明市民政局2023年3月15日
来源:三明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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