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医保,这笔费用可缓缴3个月! 期间职工权益不受影响!
事关医保,这笔费用可缓缴3个月!期间职工权益不受影响!为进一步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助力纾困解难, 根据国家、省工作部署,2022年7月起,我市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免申即享。缓缴对象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企业“免申即享”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无需提出缓缴申请即可享受缓缴单位缴费政策。中小微企业具体标准参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划型规定确定名单。缓缴期内医保权益不受影响缓缴期内,相关企业参保职工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和生育津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正常划拨。企业注意事项1.缓缴期限内,中小微企业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正常申报职工医保费信息,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权益连续记录。 2.参保人出现离职、申请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办理关系转移等情形的,企业应为其补齐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3.企业出现注销等情形的,应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缴费。4.缓缴期结束后企业应及时做好用款安排,缓缴的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最迟于2023年3月底前补缴,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前一次性或者分次缴纳缓缴的费用。5.医保经办机构将于最迟补缴期结束前3个月对未缴费单位实施催缴。符合缓缴条件的企业自愿放弃缓缴,如何办理?企业自愿不享受缓缴政策的,可填写《中小微企业放弃阶段性缓缴申请书》(登录E点通下载),向属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也可将申请书邮寄或扫描邮件发送属地医保经办机构,从申请次月开始正常缴纳医保费。缓缴结束,企业若不按期补缴,有什么后果?缓缴期满后,企业未按时足额补缴,医保经办机构将对未缴费单位实施催缴。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来源:三明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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