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小K 发表于 2022-3-6 16:17:02

酒驾醉驾!三明这里28人被曝光

为期40天的春运已经结束
清流县公安局于2月12日集中曝光第一批22人酒醉驾行为‍‍‍‍‍‍‍‍‍现再次集中曝光第二批28人酒醉驾行为


2月25日晚,巫某娥(清流籍,1961年出生)酒后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在清流县碧林北路被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32mg/100ml,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24日晚,戴某香(清流籍,1979年出生)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在清流县碧林北路被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42mg/100ml,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23日晚,吴某胜(清流籍,1991年出生)酒后无证驾驶闽DP8***小型汽车在清流县碧林北路被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43mg/100ml,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23日晚,李某贵(清流籍,1971年出生)酒后驾驶闽GPK***二轮摩托车在清流县余李线被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66mg/100ml,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23日晚,黄某格(清流籍,1968年出生)酒后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在清流县余李线被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22mg/100ml,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23日晚,罗某礼(清流籍,1972年出生)酒后驾驶闽GUE***小型汽车在清流县余李线被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31mg/100ml,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18日晚,黄某富(清流籍,1949年出生)酒后无证驾驶无牌车辆在清流县国道356线被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21mg/100ml,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18日下午,黄某发(清流籍,1952年出生)酒后无证驾驶无牌车辆在清流县国道356线被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36mg/100ml,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18日晚,杨某华(南平顺昌籍,1946年出生)酒后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在清流县文化街被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23mg/100ml,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18日晚,王某娥(宁化籍,1951年出生)酒后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在清流县文化街被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41mg/100ml,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17日晚,冯某英(宁化籍,1956年出生)酒后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在清流县碧林北路被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23mg/100ml,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17日晚,贾某(湖北籍,1981年出生)酒后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在清流县碧林北路被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22mg/100ml,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17日晚,刘某香(宁化籍,1958年出生)酒后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在清流县碧林北路被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49mg/100ml,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16日晚,陈某福(清流籍,1970年出生)酒后无证驾驶闽C71***小型汽车在清流县碧林北路被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74mg/100ml,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15日晚,林某(清流籍,1973年出生)酒后驾驶闽DW0***小型汽车在清流县北山路交叉路口被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28mg/100ml,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15日晚,余某发(清流籍,1976年出生)酒后驾驶闽GLB***二轮摩托车在清流县北山路交叉路口被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33mg/100ml,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15日下午,邱某发(清流籍,1957年出生)酒后驾驶无牌车辆在清流县省道506线被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58mg/100ml,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15日下午,谢某生(清流籍,1965年出生)酒后无证驾驶无牌车辆在清流县省道506线被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44mg/100ml,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15日下午,刘某平(宁化籍,1969年出生)酒后驾驶无牌车辆在清流县省道506线被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51mg/100ml,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14日晚,雷某金(清流籍,1965年出生)酒后驾驶闽GNM***二轮摩托车在清流县长兴北街被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39mg/100ml,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14日晚,刘某芳(清流籍,1974年出生)酒后驾驶闽GH0***小型汽车在清流县凤翔桥路口被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22mg/100ml,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10日下午,叶某隆(清流籍,1969年出生)酒后无证驾驶闽GRZ***二轮摩托车在清流县国道534线被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34mg/100ml,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10日下午,赵某(清流籍,1976年出生)酒后驾驶闽GQW***二轮摩托车在清流县清流乡道桥暖线被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92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2月9日晚,余某腾(清流籍,1968年出生)酒后驾驶闽G01***小型汽车在清流县碧林北路被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36mg/100ml,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9日晚,陈某安(清流籍,1968年出生)酒后驾驶闽G7T***二轮摩托车在清流县碧林北路被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51mg/100ml,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7日晚,吴某海(清流籍,1973年出生)酒后驾驶闽E95***低速车在清流县凤翔桥路口被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61mg/100ml,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7日晚,黄某福(清流籍,1972年出生)酒后无证驾驶闽GPK***二轮摩托车在清流县凤翔桥路口被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69mg/100ml,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7日晚,陈某光(清流籍,1963年出生)酒后驾驶无牌车辆在清流县凤翔桥路口被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51mg/100ml,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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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清流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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