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亿元意向性融资助力福建海洋经济发展
兴业银行与福建港口集团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10月13日,兴业银行与福建港口集团在福州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兴业银行副行长陈信健、福建省港口集团副总经理肖祖建分别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兴业银行董事长吕家进、福建港口集团董事长李兴湖等出席签约仪式。
根据协议,双方将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在巩固现有业务合作领域的基础上,围绕建设“海上福建”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战略合作,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致力于打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新范本。未来三年,兴业银行拟向福建港口集团提供不低于200亿元意向性承诺额度,全面满足福建港口集团日常经营周转、项目建设、并购业务等资金需求。
作为唯一一家总部位于福建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兴业银行不忘初心,近年来聚焦服务福建迈向海洋经济强省,做大做强东南国际航运中心,抓住福建港口集约化、一体化发展的契机,支持福建加快建设厦门国际航运中心、福州国际深水大港等世界一流港口群。该行积极发挥“商行+投行”综合化优势,支持福建港口、码头等涉海基础设施建设,于2018年即与福建交通集团(福建港口集团前身)合作设立50亿元交通服务业产业投资型基金,专项用于港口、航运资源整合以及冷链物流等项目,通过产融结合的深化,积极助推企业孵化培育,调整布局、并购重组与转型升级,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
未来,兴业银行将以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为新起点,全面对照《福建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20-2035)》及《加快建设“海上福建”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发挥自身在绿色金融方面的专业性,积极创设海洋信贷产品,加快构建包括海洋产业项目融资、海洋生态圈供应链融资、海域使用权抵押贷等在内的海洋经济产品服务体系,汇聚金融活水助推福建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超越。
来源:兴业银行(通讯员 乐欣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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