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8岁男子偷开别人的新车,还无证驾驶,还全责出了车祸!这剧情服了
10月3日18岁少年无证驾驶酿事故10月3日下午14时左右,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金淘中队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甬莞高速上行828公里处两车追尾。事故现场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刻赶往现场。经过现场调查得知,柯某驾车从副驾驶座拿手机接电话时,不慎追尾前方正常行驶的车辆,以致前车向左偏移碰撞中央波形护栏,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车辆受损严重柯某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原因,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经查:柯某,男,晋江人,2003年出生,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行为构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发现柯某驾车时穿拖鞋,在调查是谁将车交给柯某驾驶时,柯某自称家中有急事,于是偷拿了朋友姐姐的车钥匙,从福州驾车前往晋江,民警立即与车主取得联系,车主并未发现车被柯某开走了,说自己的车还是新车,被撞成这样感到可惜,并表示只要柯某赔偿经济损失,不追究柯某偷车的法律责任。民警依法对柯某无证驾驶以及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对柯某进行安全教育。
柯某无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安全气嚷弹出对于两辆车的维修费用,只能由柯某自己承担。面对法律严罚,柯某后悔不已。高速交警提醒!
国庆长假期间高速免征,车流大,驾车过程中注意控制车速,保持安全车距,集中注意力,切勿分心驾驶,更不可无证驾驶。一方面没有经过系统学习的驾驶技术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同时还会受到交警部门的惩罚。
来源:泉州高速交警微发布、海峡网 应该严厉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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