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倒地受伤昏迷!宁化交警快速侦破一起肇事逃逸案
近日,宁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经过连续奋战缜密侦查,快速侦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2021年09月06日03时48分许,宁化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110转警称:在宁化县翠华东路往景秀华庭500米路段发生事故,有人受伤,肇事车辆及驾驶人不见踪影,请交警尽快到现场处置。
接警后,宁化交警值班民警郑斌、陈培勇及辅警聂华龙迅速赶往事故现场,仔细勘察现场,发现一女子受伤倒地,处于昏迷状态。民警一方面积极协助120医护人员对伤者进行抢救,同时联系伤者家属赶赴医院,另一方面仔细保护勘查事故现场固定证据。
经调查,伤者叫朱某某,62周岁,家境并不富裕,平日以种菜、卖菜来贴补家用。事发时间为凌晨03时43分许,朱某某正肩挑簸箕及种菜工具徒步前往菜园种菜,经过该路段时被一辆面包车撞倒,肇事司机驾车逃逸,事故造成朱某某全身多处骨折和颅内出血,伤情严重。朱某某受伤后被送往宁化县总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当天抢救费用就达三万余元,家属表示无力支付巨额医疗费用,希望民警尽快将凶手缉拿归案。
因事故现场位置地处偏僻路段,加上案发时间是在凌晨,现场无任何目击证人,也未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给破案带来很大挑战。主办民警现场勘察结束后就立刻投入到案件的侦破工作。经过调取事发路段及周边等大量的监控视频,进行分析研判,认真排查监控卡口,比对在案发时段途经车辆,查找案件线索。由于天黑,所有的监控都无法看清看全驾驶人样貌和车牌号码,只能判定是一辆银灰色面包车,模糊识别到车牌的第一个和第二个字母像F和Y。民警郑斌和辅警聂华龙利用系统不断的排查可疑车辆,经过一上午的工作,未发现嫌疑车辆,案件侦查一时陷入僵局。
为尽快找到肇事车辆,民警决定兵分两路继续开展工作。一方面由郑斌、陈培勇、聂华龙继续对监控视频重新排查,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另一方面由张侃陪伴陆续从外地赶回来的伤者家属,安抚家属的情绪,介绍案件基本情况,解答家属的各种问题并告诉家属,交警一定会尽快将肇事司机缉拿归案,严惩凶手。
下午17时30分许,经过民警长时间的研判分析和系统查询比对照片,终于锁定了闽GEY***号面包车具有重大嫌疑,民警立即拨打该车车主王某某电话并发送短信通知,可对方一直拒听电话,也不回复短信。
随后,民警郑斌与肇事司机家属取得联系,在肇事司机家人的劝说下,当天傍晚18时06分许,肇事司机王某某终于接听了民警的电话,心存顾虑,虽然承认自己就是肇事司机,但不愿意到到宁化交警大队投案自首,民警在电话中告知该起事故的严重性,让其放下包袱,配合调查,否则将面临更严重的法律惩处。在民警的普法教育下,王某某终于告知其躲藏地点,民警依法将王某某带回并扣押了肇事车辆。经现场指认和碎片比对核查,事故现场遗留的碎片与王某某驾驶的肇事车辆破损情况完全吻合,其他刮痕也与现场物证相符,王某某对其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同时医疗费用。在事发的12小时后,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被侦破。9月7日,王某某因交通肇事逃逸,已被依法行政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经过三天的连续奋战,主办民警郑斌终于将肇事司机王某某拘留至永安拘留所。
相关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肇事罪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论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切不可肇事逃逸驾驶人应在第一时间报警并且积极主动抢救伤者主动配合和接受交警部门的调查
来源:宁化交警微发布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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