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开车还袭警~三明男子摊上大事
不仅醉酒驾车肇事还对出警处理交通事故的民警出言不逊将其推倒在地甚至准备大打出手
近日,大田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黄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袭警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案情简介2021年3月9日晚,黄某在朋友家中喝酒后,自行驾驶轿车离开,适遇廖某驾驶轿车相向靠己道正常驶来,两车交会时,因黄某驾车未减速靠右行驶,致使两车相碰,造成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公安民警范某某与两名协警着警服驾驶警车前往现场处警。现场,民警范某某发现黄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欲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黄某拒不配合民警执行公务,对民警范某某进行言语辱骂并将范某某推倒在地,欲进一步实施殴打时被群众劝阻。后黄某被赶到现场增援的民警传唤到案。
经公安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黄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廖某无责任。同时鉴定出,黄某的血液中含有乙醇,含量为128.77mg/100ml。法院审理
经大田法院审理认为,黄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并以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分别构成危险驾驶罪、袭警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黄某在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黄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应酌情从重处罚。鉴于其具有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大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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