姗姗来迟 发表于 2020-12-9 14:27:23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或换届之后,业主不满意的情绪为何不减反多?

探讨:
    由于业主与物业公司管理服务之间产生的矛盾是永远无法清零的。于是,全国各地纷纷出现了希望“小区物业自治管理”的呼声,这呼声越来越多越来越高。
    但是,各地成功推行并实现业主满意的“自治小区”少之又少,有些“自治小区”却以失败告终只好重聘物业公司进驻小区管理服务。
   这是为什么呢?
    “小区自治”的正确出路在哪里?物业公司在小区管理服务如何才能持久下去?

    以下分析就是针对小区自治无法推进或自治失败,以及中途要求辞退物业公司的普遍原因:

    1、自治小区负责人或聘请的经理无法应对小区业主的各类需求。
    在小区做管理服务,其对象主要是人(业主)。不同的人对于服务质量又有着不一样的需求,这也是物业管理服务和业主之间的主要矛盾点。即使业委会聘请了专业的项目经理,也同样会出现这个问题。业主们对物业服务有不同的各自需求,智能较差的项目经理可能无法应对,就会指责业主是“刁民”或“捣乱”。因为众口难调,每个人有不同的要求,尽量满足每一个业主的需求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因此,自治小区所聘的项目经理,一定要有很好的心理素质,要有公平公正之心,要有公开透明的处事方式,要有承受住不同业主不同指责的忍耐力和胸襟。在小区管理服务方面还要有实用性的措施和方案设计,作为负责人,还要懂得怎么调节业主之间的关系,以及业主与服务人员之间的关系。
    2、业委会主事人私心过重,没有奉献精神,做事诡秘,项目推行走形式,固执任性,公开透明程度低。这些问题很可怕。
    这个原因占小区自治失败,业主不信任度的比重最大。要实行小区自治,一定要有勤廉兼备,有担当的业主愿意站出来指导或监督。因为这类人挡得住、能化解小区业主们的各种质疑。同时,还要勇于付出时间精力。
   但是,在现实中,往往存在着加入业委会的动机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参与这类人,其结果是,一颗老鼠屎坏了整锅粥。
    不论是业委会或小区自管会,还是物业公司,主事人一定要有做人厚道做事公道的品格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只有得到了多数业主给予的信任,才能顺心的做事。尤其是业委会或自管会开展的工作,因为很大程度上都是一些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所以,能把小区需要推进的事情做好的人还必须有魄力,契而不舍,忍受力、抗压力还得坚强。不要被个别的业主一指责或一闹就歇菜了,这是绝对无法胜任的。
    3、小区部分业主不配合,甚至起哄闹情绪。
    小区业主的配合度来自于物业服务的满意度和信任度。业主对于业委会/自管会/物业公司的服务工作是否认可的程度不得忽视,因为它是决定着小区是否实施业主自治或继续留用物业公司的关键重点。
   但是,实际操作中,当小区管理服务方面的决策决定可能触及到业主利益或业主权利受影响时,这些业主们肯定会有意见甚至还会吵闹起来。做管理的,一定要知道“得罪人”的事情必定会存在的。
    因此,尊重业主,虚心耐心听取业主的不同意见,事后必须有理有节的回复每一个诉求,就成为主事人必喝的清凉茶。
    业主之间团结不团结,业主买不买主事人的“帐”,是决定小区能不能和谐共处的主要因素。
    如果管理者的决策决定对于小区向好确实是有利的,即使有部分业主质疑或对抗,千万不要仗势打压或造势欺凌,也不要随意放弃。俗话说,事缓则圆。首先要自信,要相信有利于业主有利于小区向好的决策决定一定会得到具有正义之心的业主们的支持与配合,当支持比例高过于质疑的时候,正确的决策决定都能平稳地实施下去。
    4、关于小区公共所有的资产收益问题。
    送钱到业主的口袋容易,但是要从业主口袋拿钱很难。
    有些小区实行了业主自治或新聘物业进驻之初,业主们一般都是满意的。这是因为小区自治的物业费用可能会降低了一点,新进驻物业公司的服务态度相对于之前的好,感觉还不错。
    但是,当个别业主反映了他家屋顶漏水或外墙开裂渗水需要维修等问题时,管理者有什么处理措施及时跟进或答复?正常收取的物业费用只能维持平衡,账上没有闲钱可以动工怎么办?想临时募捐或增加收费绝对不可能,想申请动用大维修基金,遭遇其他业主不签字怎么办?
    居民小区遇上这些棘手的问题是不可避免的,而且还是非解决不可的事情。
    这就需要管理者集思广益、想法设法提升公共收入。比如,将一些热门的公共资产进行竞标式出售或出租,降低不必要的非税支出。实现有效的开源节流与增加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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