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小K 发表于 2020-10-19 11:57:21

提醒!遭遇“霸王条款” 可以这样依法维权!

生活就是一部电影,充满了跌宕起伏。
好不容易攒到钱买个房,谁曾想,却遭遇“霸王条款”;日子越过越好了爱上体育竞赛,谁曾想,自己在赛场上受了伤;孩子升学送了一块智能手表给他,谁曾想,他转头就背着你拿去卖了。
生活的糟心事一波未平一波再起但是,您别急先跟我们客家律师学法一分钟,让您生活更轻松!

01客家律师说法典:合同里的“霸王条款”   
合同,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买房、买车、买保险等等,都免不了要签各种合同,这类合同大多数是格式合同,合同呢,往往都很长,哗哗哗好几十页,很多人在签合同时图省事儿,没认真看格式条款,对方也未做出说明,就一股脑儿签字画押了。到事后啊才觉得自己遭遇了“霸王条款”,那么相关条款有效吗?



若涉及与本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格式条款提供人未作出说明的,可以主张格式条款不构成合同的内容。《民法典》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等情形下,格式条款无效。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02客家律师说法典:比赛受伤,谁来负责?    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如今提倡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增强身体素质,但是参加身体接触多、对抗性强的体育活动,如球类、搏击运动,磕磕碰碰导致受伤在所难免。假如您参加了一场单位组织的篮球比赛,和对方球员发生规则范围内的碰撞,导致脚踝骨折,您可以向对方请求赔偿吗?


《民法典》中新确立了“自甘风险”规则,若对方非故意且无重大过失,不得请求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03客家律师说法典:当熊孩子背着你卖了块表    网民们都爱调侃,这世界上只有两种孩子,一种是别人家的孩子,另一种是自己家的熊孩子。昨天,我的朋友老刘十分着急的来找我,他的孩子今年7岁,马上要上小学了,于是老刘就给小刘同学买了一块智能手表,没想到这小刘啊,转头就将父亲送给他的一块手表卖给了二手商店,老刘问我,他能要求退回吗?

可以要求退回。《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生活这部电影
让您欢喜让您忧
可是,不管剧情如何进展
《民法典》都将全程守护着您
和您生活相伴相行!





来源:平安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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