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落实处 扶贫助困解难题
我这次不是来反映情况,是专门来向你们表示感谢的!”近日,一位拄着双拐的中年人专程到福建省三明市委政法委,就其因工致残赔偿纠纷得到解决表示感谢。当事人因工受伤,但涉事企业未按时赔付医疗费,导致其病情恶化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生活面临严重困难。市委政法委接到诉求件后,多次接待当事人并登门察访生活情况,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及时解决当事人合理诉求,最终在清流县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赔偿事项达成调解协议。今年5月,市委政法委结合当事人的后续医疗情况,为其发放10万元司法救助金。
上述案例只是市委政法委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帮扶困难群众化解难题的一个缩影。近年来,三明市委政法委立足执法监督职能,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和司法救助两篇文章,多角度推动人民群众矛盾困难化解,既彰显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又有利于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促进社会安定和谐。今年以来,全市已发放司法救助金124万元,救助困难群众55人,推动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41件,全市信访指标连续实现“四下降一好转”,上半年全市群众安全感率增幅位居全省第一。
倾听诉求,着力矛盾化解。市委政法委始终把接访走访作为干部联系群众的一项重要抓手,把涉法涉诉信访与基层调研等工作结合起来,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能。如在防控新冠疫情期间,市委政法委及时引导群众通过网络和邮寄方式提交申诉信访材料,及时稳妥处置群众诉求,并就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邀请部分商会会长和民营企业家代表开展座谈,充分听取政法部门在办理涉民企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全力排查化解涉疫情矛盾纠纷。
主动介入,实现及早救助。司法救助注重时效性,但刑事、民事侵权等案件,往往审理执行周期较长,等到案件办结再予司法救助,既不利于及时改善被害人的危困处境,削弱救助效果,还可能进一步激发矛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市委政法委积极指导政法各部门树立“主动甄别、救早救急”理念,从案件侦(调)查阶段开始就全面排查因案致贫、无力救治、存在信访苗头等案件,主动向当事人释明司法救助制度,及时启动救助程序,切实解决当事人现实困难。2014年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制度以来,全市已发放救助金1760余万元,救助困难群众870余人。
协同融合,提升帮扶实效。市委政法委注重将涉法涉诉信访和司法救助工作相结合,积极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救助工作,切实提升困难群众帮扶实效。对因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工伤医疗、追索赡养费等案件造成的涉法涉诉信访纠纷,市委政法委主动核查案件受害人生活状况,对生活困难急需帮扶的当事人,及时予以司法救助,解决困难群众燃眉之急,有效助力矛盾纠纷调处,确保案结事了。
来源:平安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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