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KK网嘉 发表于 2020-2-4 22:17:07

梅列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严把“五道关

梅列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梅肺炎应指〔2020〕22号

梅列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严把“五道关口”进一步强化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的若干措施



各镇(街道)、开发区,区直各单位:

当前,我区防疫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为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任务,严格把住入梅、社区和村、单位、家庭和个人、诊所和药店等五道管理关口,实现对重点人群的全覆盖健康管理服务,提出如下措施:

一、严格落实属地责任

1.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断蔓延,除湖北外一些省份成了新的疫情较重地区。各级各部门要清醒认识疫情严峻形势,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依法依规采取有针对性、管用有效的措施,切实做到外防疫情输入,内防感染人群扩散蔓延。

二、严格落实把关措施

(一)入梅管理关口

2.在三明北高速出口设置检查站,凡重点地区牌照车辆一律劝返,无法劝返的,必须到指定酒店隔离观察14天,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等费用自理。对于其余车辆人员,初次测量体温超过37.3度者,引导至复检区下车片刻复测仍超过37.3度者,公安交通部门详细记录人员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并询问入明前行程,由卫健部门现场负责人立即将其信息报区卫健局和政府办,并由卫健部门安排转运车辆到三明市第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由卫健部门将其信息通报所在所属镇、街、村,做好跟踪衔接管理工作。

3.镇(街道)、开发区要实时关注周边地区疫情动态,必要时在县道、乡道、村道交界处设置检查站,劝返来自重点疫区人员。

4.各检查站应严查所有过往车辆(包括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商务车),凡查明车辆载有来自重点疫区人员的,登记全部司乘人员信息后一律劝返。无法劝返的一律集中隔离观察14天,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等费用自理。

5.检查站对经劝阻返回的车辆要全网通报,信息共享,防止来自疫情较重地区人员改道进入。

6.在三明汽车东站,对所有进入车站的旅客进行体温测量。反复测量体温超过37.3度者,公安交通部门详细记录人员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并询问入明前行程,由卫健部门现场负责人立即并将其信息报区卫健局和政府办,并由卫健部门安排转运车辆到三明市第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由卫健部门将其信息通报所在所属镇、街、村,做好跟踪衔接管理工作。

7.辖区内各出租车、网约车企业要做好车辆消毒工作,同时要求各从业人员上班过程中严格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并做好乘客的防疫宣传,如发现有发热症状人员立即向区卫健局汇报。

(二)社区和村管理关口

8.在原有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的基础上,织密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管理网格,组织县(市、区)直、乡镇(街道)干部和村(居)两委、村民小组长、中心户长、小区物业公司员工、楼栋长等,采取分片包户方式深入开展地毯式、全覆盖排查,查明片区内人员15日内有省外旅居史的,一律登记造册,并做好居家隔离观察。

9.要建立包户责任制,向所挂包住户公开联系方式,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逐级建立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镇(街道)、开发区对村(社区)、村(社区)对村民小组长(楼栋长)下责任清单,实行小组长负责制,实行以户为单位,联保监督负责制,发挥中心户长的作用;社区以小区为单位,在小区出入口设立门岗轮值班,开展出入口实名登记、测量体温等制度;开放式小区以楼栋为单位,实行楼栋长负责制。

10.包片、包户责任人要向处于居家隔离观察对象提供必要健康服务保障,对拒不执行居家隔离的重点对象,按《关于对拒绝配合隔离者采取强制执行的通告》(梅肺炎应指令第5号)规定进行处置。

11.全区每户家庭(纳入健康管理的家庭除外)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佩戴口罩出门采购生活物资,采购完生活物资即刻回家。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春节期间正常上班企业外,原则上不要外出。除防控工作需要外,不允许任何外人上门走访。

(三)单位管理关口

12.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法人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并结合实际,以适当形式组织健康防护知识宣传。

13.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查明所有员工本人或其家属是否有前往省外地区,或与有15日内省外旅居史人员接触的情况,一经发现必须及时将详细情况告知单位所在地和其现居住地村(居)委会,并要求其居家隔离观察14天。

14.要加强进入办公场所人员健康管控,严格落实体温监测、进出登记、口罩佩戴等措施,若发现体温超过37.2℃,或出现呼吸道感染症状如咳嗽、流涕、发热等症状人员,必须督促其前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15.要采取灵活工作方式,推行网络不接触办公服务,防止人员聚集。

16.辖区内所有企业(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春节期间正常上班企业除外)一律2月9日24时以后复工,有条件的可错峰复工。省外员工一律劝返。若有相关企业、商铺不听劝阻的,由电力公司采取停电的强制停工停业措施。由镇(街道)属地作为主体,向辖区内所有企业下发责任书。

(四)家庭和个人管理关口

17.家庭和个人要自觉学习健康防护手册,做好个人自我健康管理,严格遵守各项防控措施。

18.在疫情期间,凡到省外探亲和旅游的人员,返明后必须从抵达居住地起居家观察14天。

19.上下班尽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鼓励步行、骑行或乘私家车上下班。

20.个人或家庭成员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不适症状时应立即向所在单位、所属村(居)报告。

21.所有居民要向所在村(居)和单位如实报告自己及家人15日内旅居史,坚决不请吃、不吃请、不聚集。

22.严禁当地居民擅自接待15日内来自湖北等疫情较重地区人员。

23.由区妇联、文明办牵头分发倡议书及发动其他行之有效的宣传。

24.对拒不听从防控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寻衅滋事和违反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问责,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五)诊所和药店管理关口

25.由区卫健局牵头,对全区所有门诊进行摸底、造册、登记管理;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对全区所有药店进行摸底、造册、登记管理,立即实行“即报告、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别对全区所有门诊、药店下发责任书。

26.零售药店出现购买退热、止咳等药品顾客时,必须详细了解其姓名、联系方式、住址、病症、省外接触史等信息,做好记录,劝导其前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和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每日及时将有关情况分别报送区卫健局和市场监管局。

27.诊所接诊发现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患者时,必须详细了解有关信息,做好记录,劝导其前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每日报告区卫健局。

28.区卫健局每日15时汇总报送指挥部和市卫健委。

三、加强协同保障

29.要发挥大数据排查作用,建立相关部门常态化信息联动机制,加强人员流动情况分析,发现重要信息及时发出预警,下传基层核实。

30.要加强区域、部门协同,根据疫情形势,适时动员当地武警、森林武警、民兵预备役等力量加入“五道关口”管理。

31.强化法治思维和舆论引导,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宣传防疫措施,以案释法,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规定。

32.坚持激励惩戒并重,建立疫情防控工作责任链条,逐级签订责任状或发出责任告知书。要在开展疑似病例流行病学调查的同时,同步调查“五道关口”履责情况,严格追溯相关单位、企业、个人等相关责任。

梅列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玉丰 发表于 2020-2-5 02:24:46

三明工作做得很好!!

雨林狼牙 发表于 2020-2-5 02:47:23

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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