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一男子转卖“翻墙”软件获利百万余元,法院这么判!
http://res.smnet.com.cn/a/10001/201908/637c901b83a3110c6b2a1393ae3dc157.jpeghttp://res.smnet.com.cn/a/10001/201908/45874d7a531f13830c3c41ed5ef913f8.jpeg每天像上述这样疮痍满目的广告遍布于QQ或者微信上,大部分人都会忽视,但是有小部分人会被其内容诱惑,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接下来小编要讲述一段在QQ群中售卖翻墙软件账户“VPN”而进行非法牟利,最后获刑的案例。那么什么是翻墙软件账户“VPN”呢?http://res.smnet.com.cn/a/10001/201908/e2200b3640beb467e5b9157af233d114.jpeg案情回顾发现商机2015年,郑某在一个QQ游戏群内看到一个招翻墙软件账户代理的广告,欲通过出售翻墙软件账户进行牟利,于是分别添加4个QQ“总代理”为好友,4个“总代理”开始手把手教郑某如何出售“VPN”账户,然后他们把用来登录网站后台的登陆器、账号及密码发给郑某,郑某通过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的方式以每个月15元至130元的价格从这四个“总代理”处获取IP账号和密码;郑某熟练操作后就主动通过淘宝店铺购买了45台虚拟服务器,通过支付宝和微信的方式以每个月60元至150元的价格获取IP账号和密码。http://res.smnet.com.cn/a/10001/201908/f07872008b694bb909d865323cc7e43a.jpeghttp://res.smnet.com.cn/a/10001/201908/5f991cbf94c0c6985a313400f9769910.jpeg被查获的电脑主机及硬盘发展客户郑某购买完IP账号和密码后,通过在QQ群里发广告的方式发展客户,再根据客户不同需求以每个月30元至185元的价格向客户转卖IP代理账户,客户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方式支付到郑某账户。http://res.smnet.com.cn/a/10001/201908/71497bf4f01d37d62dee7fd0f0d379d0.jpeghttp://res.smnet.com.cn/a/10001/201908/23bdb0d3e172b7e044bb6d535be82fef.jpeghttp://res.smnet.com.cn/a/10001/201908/7bea64d107c40da909fcce4d197528e6.jpeg郑某收到款项后向客户提供不同的翻墙软件客户端程序和IP、端口号、密码,客户使用后可自由访问国内(大陆)IP不能访问的境外网站,像日本雅虎拍卖、日本乐天、日本亚马逊等日本电商网站,据郑某陈述说大部分客户购买是用于经营日本电商业务(控制后台恶意投诉)或者做游戏(很多游戏不是日本IP无法登陆)。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郑某提供的Shadowsocks软件及VPN账户可以访问(大陆)IP不能访问的境外网站。http://res.smnet.com.cn/a/10001/201908/cc307dd0613ee16aa215d138796b25fb.jpeg获利颇丰除此以外,郑某还以每个月700元或者350元的价格向QQ好友购买已经搭建好的VPN账户,并以每个月950元的价格转卖给客户(购买的账户每个月都要续费),从2015年初至案发,郑某共购买、搭建境外虚拟服务器45台,按支付宝和微信的收入扣除支出合计非法获利人民币1354844.5元。http://res.smnet.com.cn/a/10001/201908/f47381c34ebd1c6fcbbb6fc05a238201.jpeg难逃法网2019年3月13日,郑某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案发后,主动退出脏款人民币800000元(暂扣款)。2019年3月14日,大田县公安局扣押作案工具小米9手机一部、台式电脑主机1台;2019年7月30日,郑某退出脏款人民币554845元(暂扣款),共计退出脏款1354844.5元。http://res.smnet.com.cn/a/10001/201908/be36de596494f58d579de00f260fa1a6.jpeg法院判决郑某的行为已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鉴于郑某具有自首情节,可依法从轻处罚,其主动退出全部脏款,可酌定从轻处罚,根据郑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小米9手机一部、台式电脑主机1台予以没收;扣押在案郑某退出脏款1354844.5元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大田县公安局依法上缴国库。http://res.smnet.com.cn/a/10001/201908/5bc4a97bf0175ee9245cba8005c6f5ba.jpeg普法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小编提醒“灰色地带”不能碰:国内“翻墙”用户众多,这也让一些游走在灰色地带售卖翻墙软件的人默默赚钱。但是工信部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的通知》,要求各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企业对网络基础设施和IP地址、带宽等网络接入资源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自行建立或租用专线(含虚拟专用网络VPN)等其他信道开展跨境经营活动。基础电信企业向用户出租的国际专线,应集中建立用户档案,向用户明确使用用途仅供其内部办公专用,不得用于连接境内外的数据中心或业务平台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这意味着一直以来用虚拟私人网络(VPN)来“翻墙”的监管灰色地带将被曝光取缔。(作者:罗秋香)来源: 平安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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