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阔天空 发表于 2019-6-18 09:59:35

太恶劣了!为谋财,这个尤溪男子竟将黑手伸向……

张某某和纪某某是关系很好的同学,纪某某还借了大笔的钱给张某某。因为欠债太多无力偿还,张某某就将黑手伸向同学纪某某,以虚构的店面转让给纪某某,为了达到目的,还使用了变声软件。为了还债,虚构房产张某某和纪某某是同学又是“发小”,纪某某对张某某很信任,从2013年至2016年1月,纪某某先后借款给张某某合计本息354000元。http://res.smnet.com.cn/a/10001/201906/f5bd1b71bf0b891a05315abe42e3aa96.jpeg因为要扩大养鱼场的规模,缺乏资金,纪某某找张某某要回欠款。而且,张某某在外欠别人的债务也需要偿还。面对越催越急的债务,张某某愁白了头。张某某产生了虚构自己拥有店面,拟将店面转让给纪某某,用部分转让款抵消债务的想法。http://res.smnet.com.cn/a/10001/201906/1d6241bfdf02e90101da138d4d44a1c8.jpeg2016年1月22日,张某某为了取得纪某某的信任,带领他到福建省平潭县步行街,谎称其中一家店面为其所有,并表示愿意将该店面转让给纪某某折抵债务,纪某某信以为真。当日,纪某某就同张某某签订了以520000元价格转让店面的买卖协议,并支付了20000元定金。为继续行骗,使用变声软件http://res.smnet.com.cn/a/10001/201906/55b47291e2803370d51088d9529ecfbd.jpeg之后,张某某为了继续行骗,又担心好友听出自己的声音,便下载了变声软件,通过网络电话,伪装成一个帮忙办理过户手续的人,只要自己需要钱了,就以“小林子”的名义打电话给纪某某,以办理过户需要缴纳税金、工本费等理由多次向纪某某索要过户费达36819元。为圆谎言,找人伪造证件期间,张某某持续向纪某某索要店铺转让价与借款差额部分的钱款。同时,为了隐瞒其虚构拥有店面的事实,进一步取得纪某某信任,张某某找人伪造了平潭县916步行街商住楼3号区,户名为纪某某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各一本,于2017年1月交付给纪某某。      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张某某共以借款形式向纪某某索取的店铺转让款差额达50000元。虽然期间曾怀疑两本证件的真实性,但看在“发小”的面子上,纪某某仍继续支付了钱款。http://res.smnet.com.cn/a/10001/201906/8676aa9be746097a0f7502f5aeb4e323.gif2018年初,纪某某觉得心里不安,便去平潭县核实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的真伪,工作人员说查不到这两本证件。纪某某找张某某质问证件的真伪,张某某仍以可能还没有传上电脑,所以查不到,等进入电脑两本证件就是真的了进行搪塞。2018年4月16日,纪某某到公安机关报案。2018年5月2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被尤溪县公安局民警抓获。是诈骗、合同诈骗,还是无罪?公安机关立案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的行为已涉嫌诈骗罪,并将案子移送到福建省尤溪县检察院审查起诉。http://res.smnet.com.cn/a/10001/201906/9cca2c33fbad59395105df84fa2ae973.jpeg在审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提出其向被害人纪某某是借款,不是诈骗,即便是诈骗,因使用了合同,也应定合同诈骗。因合同诈骗和诈骗的量刑的数额标准不一样,合同诈骗数额巨大的标准是20万,诈骗是10万,而本案认定的数额刚好是10余万,若定合同诈骗罪刑期在三年以下,若定诈骗罪,刑期则要在三年以上。面对嫌疑人的辩解,真实的案情到底是怎么样的?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了卷宗认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证、转让协议、被害人纪某某的陈述和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的供述和辩解能够相互印证,证实张某某在无力偿还纪某某债务354000元的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自己拥有福建省平潭县步行街店面的事实,并通过他人伪造平潭县916步行街商住楼3号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使被害人纪某某陷入错误认识并做出财产处分。因此,张某某的行为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构成诈骗罪。
借条仅是张某某为继续取得被害人信任,以借为名骗取店铺转让费差额的一种手段,不影响本案的认定,张某某无罪辩解是不成立的。此外,张某某虽与纪某某签订了虚假的店面转让协议,并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但张某某并未从事与合同有关的经营活动,客观上未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因此,本案不构成合同诈骗罪。http://res.smnet.com.cn/a/10001/201906/da643f070ebca197250633ce026097dd.gif经尤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涉案金额达106819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张某某为了骗取他人财物,事先找人伪造了国家机关证件,因该行为与诈骗行为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属牵连犯,依法择一重罪即诈骗罪予以论处。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责令张某某退赔纪某某的实际损失。
检察官提示房产过户,需当事人双方持房屋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书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手续,并缴纳税金。而本案中,被害人并没有到相关部门实际履行上述程序,就取得了国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明显就是伪造的。检察官提醒,在房产交易过程中必须谨慎,应当认真核查材料,履行相关程序,以免上当受骗。来源: 尤溪检察

zheng.Ju.De 发表于 2019-6-18 13:30:07

很多事都是身边人害的

wx152676830162 发表于 2019-6-18 13:34:39

太卑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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