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住建局关于红岩新村等房屋改造问题的信访回复
http://res.smnet.com.cn/a/10001/201805/df21a787d9f4dc36ac77cd369b841ddf.jpeg关于红岩新村等房屋改造问题的信访回复我局日前陆续收到红岩新村和牡丹新村要进行改造的信访件,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的规定,凡是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等拆迁安置行为,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还应当纳入房屋所在地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由房屋所在地政府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和公开征求拆迁安置补偿意见,经审核同意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由房屋所在地政府公布。目前,红岩新村和牡丹新村尚未纳入市、区政府旧城区改造计划,该区域尚不存在拆迁改造的行为。房屋征收等改造行为工作应以政府有关部门公告的信息为准,请广大业主不要轻信社会谣传,任何社会上的个人和单位(除受政府委托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均无权从事以上入户摸底动迁等活动。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5月19日来源: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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