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逃4年终被抓!三明男子“二进宫”竟为这事?
这年头,见过偷狗、偷轮子、偷车标志的...但你一定没见过连树都不放过的奇葩团伙,不信跟随小编往下看。案件回顾曾因犯妨碍公务罪入狱的卢某某,刑满释放后不知悔改,竟伙同他人干起了“偷鸡摸狗”的勾当。
2013年9月初,卢某某去同村卢某春家玩,正巧卢某满也在场,三人计划当晚去宁化县某村附近的山上砍些木头卖钱买酒喝。
这就是传说中“说走就走的盗窃”吗?为了有钱喝酒什么后果都不顾,简直目无法纪!
当天晚上,三人骑着两辆摩托车前往计划地,准备“开工”,不想车上只有两个蛇皮袋,连砍伐的工具都没带。
作为一个半路出家的小偷,没点”收获“怎么在圈子里混?既然来都来了,总不能空手而归吧?
于是他们萌生出偷松脂的想法,三人一起上山,偷被害人吴某所割的松脂29.4斤。
说到这里,小编就要科普一下了!因为对于“松脂”,很多人并不了解......
科普小课堂
看完图片的小伙伴们,肯定很好奇树上挂着的是神马东东?看你们疑惑的小眼神,我能说这就是传说中的“松脂”吗?
松脂简单来说就是松树分泌出的树脂,刚从树干流出时,无色透明,松节油含量可达30%以上,与空气接触后,松节油逐渐挥发,加上外界水分的侵入,使其中的部分树脂酸呈结晶状态析出,松脂逐渐变成蜂蜜状的半流体。
松脂也称松油、松香、松膏、松胶、松液等,它是重要的化工原料,广泛应用于肥皂、造纸、油漆、橡胶等行业,还可作为助焊剂。
好了,言归正传,你以为他们会就此收手?不不不,那就太天真,他们不仅继续偷,还扩大了“队伍”。
同年9月14日,他们三人骑摩托去清流县某乡镇寻找可以偷松脂的地方,他们看见某村路边山上有很多松油都挂在松树上没被收走。当晚,除了卢某某和卢某满以外,卢某春还载着一个绰号“红毛”的妇女,一伙四人携带编织袋,到白天盯上的山场里盗窃被害人童某某所割松脂388斤。
9月15日晚,卢某某等四人故技重施,再次窜至清流县某乡镇另一个山场,盗窃被害人廖某某所割松脂142斤。
没过多久,附近有村民发现他们,并开始搜山行动,他们四人“兵分两路”:卢某春和卢某满往山上跑,卢某某和“红毛”往其他地方躲起来,一直到第二天11点左右,搜山的人都走了,卢某某才逃跑回家。
而卢某满因为太饿,丢下卢某春跑下山找东西吃,结果被派出所民警抓了个正着。
被抓后的卢某满,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指认犯罪现场、盗窃松脂存放点等。
卢某满指认犯罪现场
卢某满指认犯罪工具以及盗窃松脂经清流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松脂数量共计559.4市斤,价值人民币共计3258元。被盗松脂在卢某满被抓后,已查获并返还被害人。
案发后,卢某满(已判决)、卢某春(已判决)先后落网,“红毛”目前仍在逃。而卢某某怕被处罚,逃到晋江打工。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时隔四年,卢某某于2017年9月28日在南安市被抓获,并对其盗窃事实供认不讳。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虽然卢某满、卢某春已被绳之于法,卢某某潜逃4年被抓,但法院对于卢某某的制裁也决不手软。
审理结果经清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卢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且被盗财物已被追回并返还被害人,酌情从轻处罚。但其具有犯罪前科,应予从重处罚。
最后,卢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在这里,小编不禁奉劝还未归案的“红毛”,还有其他在逃人员认清形势,权衡利弊,做出明智选择,早日投案自首。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法官说法现在很多人误以为偷松脂是小事,其实松脂是公私财物,偷松脂已属于盗窃行为,情节严重者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而一些非法采脂户为牟取暴利,专门对原生态林的松树伸出黑手,进行大面积采割,他们不按相关流程操作、粗暴盗取松脂,对松树造成极大损害,如损伤树皮导致营养流失,使树木损失水分而干枯,影响树木正常生长,导致易受病虫害侵袭,损伤树皮还会受大风影响而折断死亡。
主审法官表示,大家在保护原生态环境的同时,更要清醒的认识私自采割松脂的行为是违法的,为了牟利不计后果,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来源:平安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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