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manwu 发表于 2016-11-19 07:48:40

三明市公安局便民利民新举措17条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接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便民利民新举措,更好地服务建设新三明,市公安局研究推出五个方面17条便民利民新举措,让群众办事创业更方便、更快捷。
      一、治安部门(5条)
    1.放宽落户条件。在城市或城镇购买成套商品房、店面的,凭经房管部门备案的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即可先行给予办理落户;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且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户籍所在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经社区民警调查属实,可给予办理投靠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落户,不受年龄的限制。

      2.精简申报材料。在户籍业务办理中,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足以证明其相互间关系或通过公安内部网络可理直接核查属实的,不再要求申请人出具关系证明。出生申报执行以《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婚姻状况证明为依据办理出生申报户口登记的规定,证件齐全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当场予以办结。取消超过6周岁人员提交接生医院母亲分娩记录、病案档案、婴儿免疫接种规划卡或亲子鉴定证明等佐证材料的规定。

   3.下放审批权限。姓名变更权下放至派出所由原来未满6周岁放宽到未满16周岁;原籍我省的国外中国公民及其子女(不具华侨身份)回闽落户,由原来设区市公安局核准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核准。

   4.简化审批环节。申报保安员资格证件不再要求申办人员自行到辖区公安机关申报个人信息,由公安机关在培训期间,同步统一上门采集人员基本信息、指纹等个人资料,开展背景审查。

   5.优化审批流程。工商部门颁发“企业名称预告核准通知书”后,企业即可申请印章刻制。印章刻制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邮寄送达。缩短印章刻制时限,市区内12小时送达,其它县市24小时内送达。对到窗口提交申请的,不再收取纸质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在扫描相关材料后存入系统,即归还相应材料。

      二、出入境部门(5条)
   6.推广出国境证件自助办理服务。在业务量大的市、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接待场所推行出国境证件自助办理服务,申请人可以自助填表、自助办理赴港澳台旅游再次签注,对持有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实行申请、缴费、审批、电子签注制作、领证“一站式”办结,证件“立等可取”。

   7.简化出入境办证手续。实行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三表合一;申办出入境证件不再要求提交户口簿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有关信息通过公安内网查询或扫描采集;赴台出入境证件免提交赴台旅游发票及应邀赴台的入台许可证明。

      8.实行“六天工作制”。为方便上班、上学族人群办理出入境证件,全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接待窗口实行“六天工作制”,即周六全天出入境受理窗口正常开门为群众办理出入境证件。

      9.缩短办证时限。对来明外籍高层次人才,参与重点工程、重大科研项目的外籍人员,高新技术类、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籍人员,缩短办证时限,签证及延期由原来7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居留许可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

      10.实行外国人签证到期提醒。对辖区常住境外人员信息实行日查,对证件或签证即将到期而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外国人,由社区民警上门或电话提醒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办理,避免造成非法居留。

      三、交通管理部门(3条)
   11.下放驾管权限。将汽车类准驾车型驾驶证的满分学习业务下放到县级车管所。扣满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在各县市(区)交警大队车管所参加满分学习教育和办理考试预约业务,之后在预约的考试时间内直接到市公安交警支队驾管大队参加满分考试。

   12.推行超时服务。市公安交警支队驾管大队科目二考试民警和工作人员分成两组,实行“上午下午两班倒轮班制”。上班时间由原来9点提前到7点开始考试,中午连班不休息一直到考试结束。保证每天在下午5点下班前就能完成当天的考试任务,为群众提供了超时不延时的服务。

   13.下放车管业务。将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变更登记业务、转移登记业务、抵押登记业务、注销登记业务下放至各县。除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要求的进口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之外,所有机动车业务均可在各县级车管所办理。

      四、消防部门(3条)
   14.提供一次性告知和预受理服务。凡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的,受理人员应当场受理;对于申请资料不齐全的,将申报条件、应提交的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并先予登记,由申请人在审查过程中予以补齐。

   15.合并部分消防审批事项。对具备申报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当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一致时,根据单位申请,实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并办理,分别出具审批文书。建设单位申请二次装修消防设计审核时,可不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16.精简办事环节办事时限。将办事流程(环节)压缩至5个(含)以下,由主办、协办、技术复核(法制审核)、处长、副支队长签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及备案抽查等项目办理时限全部压缩至法定时限的60%执行。

      五、法制部门(1条)
      17.实行执法信息公开。对接落实省公安厅公众服务网执法公开信息平台,在各地公安公众服务网上做好链接窗口,方便群众查询;2017年1月1日起将各地作出的治安类行政审批结果7日内推送到本单位的公安公众服务网和市公安局公安公众服务网公开,方便群众查询。

wx_Vp8I6dIT 发表于 2016-11-19 09:36:30

么么哒!!!

莲子 发表于 2016-11-19 09:43:33

赞个。。。

榴莲控 发表于 2016-11-19 10:09:55

支持公安公众服务网

我说我能行 发表于 2016-11-19 11:52:35

看看 就好:)

进财 发表于 2016-11-24 10:55:43

最近在创城:P

李雯雯 发表于 2016-11-24 11:36:40

看看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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