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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至14日,沙县公安分局经连续作战,接连抓获2名历年在逃人员,为“百日行动”再添战果。
2018年12月27日,我局民警在沙县富口镇岩地村水南一废弃养殖场厂房内查获一生产假烟的窝点,并当场查扣大量的中华、芙蓉王、玉溪、利群、苏烟等各种品牌成品烟支以及大量的烟丝、滤嘴棒、盘纸、水松纸等原材料和卷烟机、接咀机、发动机等制假设备。经鉴定,扣押的烟制品价值420余万元,设备价值390余万元。案发后,沙县公安分局先后抓获该案犯罪嫌疑人17名,但作为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的林某波、蔡某生却销声匿迹,被分局上网追逃。
Δ分局捣毁的假烟制造窝点 资料图 “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分局抽调精干力量,组织追逃专班,持续加大追逃力度。网安大队副大队长杜上靖对上网在逃人员进行梳理排查时发现,在逃人员林某波疑似在云霄市下河乡一带活动,立即带领刑侦民警吴佳荣、廖文涛等人前往云霄实施抓捕。因当日正值传统节日中元节,结合当地风俗习惯,民警大胆推测其当天可能潜逃返回其关系人位于下河乡内龙村的家中。几名民警克服蚊虫叮咬、烈日灼身等困难,在山上蹲守数小时,最终在云霄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的协助下,于当日19时许成功抓获林某波。
林某波到案后,办案人员继续深挖扩线。经进一步研判发现,同案在逃人员蔡某生在云霄市莆美镇活动。民警杜上靖等人顾不得休息,连夜驱车前往莆美镇开展工作,最终在当地公安机关协助下,于8月14日凌晨在莆美镇中柱村溪南路路边抓获在逃嫌疑人蔡某生。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对于在逃人员,沙县公安将一追到底、绝不姑息。同时也希望在逃人员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对于拒不投案自首、潜逃或继续实施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缉捕归案,并依法严惩。 来源:沙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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