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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教育局发布通知 关于2022-2023学年度中小学校历安排。 义务教育学校: 2023年1月11日-2月5日寒假 普通高中学校: 2023年1月17日-2月5日寒假 具体通知如下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执行中小学校历和作息时间有关规定的通知》(闽教基〔2008〕60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三明市2022―2023学年度中小学校历安排通知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第一学期: 2022年8月31日(星期三)开学,9月1日(星期四)正式上课,2023年1月10日(星期二)学期结束。 本学期教学时间(包括集体教育活动和复习考试时间)为19周。 2023年1月11日(星期三)至2月5日(星期日)寒假。
第二学期: 2023年2月6日(星期一)开学,2月7日(星期二)正式上课,6月30日(星期五)学期结束。 本学期教学时间(包括集体教育活动和复习考试时间)为21周。 7月1日(星期六)至8月30日(星期三)暑假。
二、普通高中学校
第一学期: 2022年8月31日(星期三)开学,9月1日(星期四)正式上课,2023年1月16日(星期一)学期结束。 本学期教学时间(包括集体教育活动和复习考试时间)为20周。 2023年1月17日(星期二)至2月5日(星期日)寒假。
第二学期: 2023年2月6日(星期一)开学,2月7日(星期二)正式上课,7月10日(星期一)学期结束。 本学期教学时间(包括集体教育活动和复习考试时间)为22周。 7月11日(星期二)至8月30日(星期三)暑假。
三、有关要求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教材〔2022〕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五项管理”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1〕21号)等文件要求,开齐开足各门课程,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本市各幼儿园可参照小学校历安排,中等职业学校可参照普通高中学校校历安排执行。
三明市教育局
2022年6月30日
来源:三明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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