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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系“安全带”,公安交警将有大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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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8 13:19:1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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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公安部副部长刘钊表示,下一步要推动后排乘坐人员,也就是全员都要使用安全带。4月13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在四川成都召开,对进一步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全面推动“全员全程规范系好安全带”作出新的部署。

警示教育片
“全员”是指:驾车人和乘车人都要系好安全带,包括车辆驾驶人、小型客车前排、后排乘坐人员和大客车内所有的乘车人。
多起事故警示
事发瞬间,在巨大的撞击力作用下,多数乘客因未系安全带,从座椅上甩飞,甚至被甩出车外,而导致人身伤亡。






很多人有误区,认为只有上高速才需要系安全带,在市区驾乘时,则不需要。在此强调:“全程”是指:汽车驾乘人员要在车辆行驶全过程中都要系好安全带。如果不系,即使车辆在低速下发生事故,也会带来严重后果。

事发瞬间,大客车时速40多公里/小时,遭撞击后,车上的乘客东倒西歪,事故造成部分乘客受伤。
首先,检查安全带是否完好,功能是否正常。

其次,调节安全带长度,由肩部位置下拉至髋部,避开颈部。

最后,将安全带的卡扣插入锁盒内,卡扣会发出“啪”的一声,轻拉安全带,确保安全锁扣已扣好。
      公安交警部门将按分类实施、分步推进的原则,以宣传引导、劝导纠正、依法处罚的步骤,以客运车辆为重点,渐序推进驾乘人员全员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
福建处罚规定

      1.驾驶机动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安全头盔的,处以警告或者一百元罚款
      2.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记2分
     3.行人、乘车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以十元罚款

来源:福建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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