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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一男子搭讪未果偷走女子手机,被处罚金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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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7 13:37:1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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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搭讪未果,永安一男子乘机将一女子手机偷走。近日,经永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刘某处罚金6000元。


2月8日晚,刘某在永安某酒吧内和朋友喝酒,看到隔壁桌有几名女士在喝酒便上去搭讪,还向被害人柳某索要微信号欲加好友遭拒绝。为此,乘柳某不注意,刘某以衣服外套遮挡为掩护,将对方放在沙发上的一部苹果7plus手机拿走后逃离现场。


拿到手机后,刘某想打开手机添加柳某的微信,在多次尝试解锁手机密码无果后,一怒之下将手机扔入河中。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3000余元。事后,因刘某与被害人柳女士达成和解协议,积极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具有从轻处罚情节;考虑到刘某事前无违法犯罪记录,系初犯偶犯,遂作出上述判决。


提醒:年轻单身女士在外遇到陌生人搭讪时尽量不要理睬,并注意保护随身携带贵重财产;在使用交友软件时,在聊天交友过程中,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对陌生人的无理要求,要明确拒绝,必要时及时报警。(林奔 吴梦颖)

来源: 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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