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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今年以来,我市房地产交易保持增长,价格基本稳定,库存持续消化。8月全市商品住房销售当月均价7621元/㎡;市本级商品住房销售当月均价8995元/㎡。商品住房销售均价在全省处于相对较低水平。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房地产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先后出台了市政府办《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营销行为的通知》《关于贯彻市区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销售行为坚决遏制房价上涨的通知》等文件,加强精准调控,保障合理需求,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预售监管 新建商品住房根据同区域、同品质、同类型项目的楼面地价、建安成本等因素合理定价。对销售均价过高、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楼盘,不予办理预售许可、合同网签备案、现房销售备案。热点楼盘采取摇号方式公开销售。严防炒卖房号行为,购房登记认筹人、合同签订人(含摇号选房人)、产权所有人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合同网签备案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二是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行为 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在市区购买第二套及以上商品住房,非市区户籍居民在市区购买第一套及以上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三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在市区新购买的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三年后方可转让。 三是优化土地供应管理 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因地施策,优化完善土地出让方式,科学合理调控土地出让价格,统筹兼顾房地产开发品质和房价稳定。强化土地供应计划管理,科学把握住房建设和上市节奏,形成有效供给,稳定市场预期。 四是强化动态监测分析 健全市场动态监管机制,加强市场运行和房价监测分析,及时预警预报,适时调整政策,稳定市场。 五是培育住房租赁市场 扶持国有企业发展规模化租赁,支持市级平台公司拓展业务,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保障承租人享有公共服务。 六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实施联合惩戒,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公开通报。情节严重的,不予核发项目预售许可,暂停合同网签备案,直至撤销预售许可。情节特别严重的,暂停企业所有项目的预售许可和网签备案。 七是加强舆论正面引导 引导居民理性消费,防止虚假信息和不实猜测误导群众。 来源:三明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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