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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尤溪警方在尤溪口镇附近的304省道山坡菜地中查获52株罂粟,村民卢某在民警的监督下将罂粟全部铲除,消除了不良影响。 据悉,尤溪禁毒办工作人员在辖区内例行排查中,在尤溪口镇附近的山坡上,发现菜地中小面积种植着几十余株疑似罂粟的植物。办事人员随即向西滨派出所汇报情况。 接警后,禁毒大队、西滨派出所民警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调查。到达现场后发现,菜地中种植植物为鸦片的原植物——罂粟,面积约2平米,共有52棵。通过周边了解,该片菜地为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村民卢某所有的。 民警随即开展布控。当晚,卢某自行到西滨派出所投案自首,并主动交代了非法种植罂粟的经过。原来,卢某早年曾在云南一带务工,看见云南农民种植的罂粟,待花开时会非常的漂亮。就向当地人买了一些种子回来。今年的一天突然想起了这些种子,卢某就随便的将种子洒在了路边的菜地里,结果长了出来。之后,在民警的监督下,卢某将种植的罂粟全部铲除,消除了不良的影响。 警方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规定,在我国罂粟种植严加控制,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一律禁植。非法种植罂粟满五百株,将受到刑事案件处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来源:尤溪警察蜀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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