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KK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拟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听证公告
三明市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69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包括你公司在内的三明市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69家企业,涉嫌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但不按照规定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依据告知如下: 一、当事人涉嫌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但不按照规定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的违法行为的事实和理由 经查,一、包括你公司在内的三明市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69家企业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设立、自2011年至2019年期间经三明市市场监管局(工商局)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二、2023年2月16日我局向三明市税务局送达《协助核查企业相关信息情况的函》,三明市税务局书面明确查询结果为:包括你公司在内的69家公司中有59个纳税人税务登记状态为“税务未登记”、11个纳税人税务登记状态为“注销”。三、包括你公司在内的三明市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69家企业截至本案调查终结之日,尚未上传2021年、2022年的年报资料及体现有关年报记录。也未向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歇业申请。三、经我局委托包括你公司在内的三明市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69家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三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核查后确认,包括你公司在内的三明市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69家企业体现的公司注册地址均未开展经营活动且在公司登记地址处未发现上述企业。四、2023年6月8日,我局向包括你公司在内的三明市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69家企业以专门函件邮寄分别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至7月12日止,其中明确无人签收已经收回退件66家,回执体现收发室签收一家(福建智*生鲜超市有限公司),回执体现法定代表人的妻子签收一家(福建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回执体现法定代表人的家人签收一家(福建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一家。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市局案件线索移交单(2023年058号)一份,证明本次应立案核查事项; 2、三明市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69家企业名单,证明本次所涉及处理企业具体对象; 3、三明市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69家企业的企业基本情况信息表(共69张),证明上述69家企业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设立、自2011年至2019年期间经三明市市场监管局(工商局)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4、年度报告记录一份,证明三明市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69家企业自2020年以后全部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年报; 5、三明市市场监管局提交给三明市税务局协助核查函一份,证明对有关企业协助核查事项; 6、三明市税务局提交相关企业信息核查情况表一份,证明具体核查结果; 7、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三元区市场监管局协助调查函(明市监信协字【2023】01号)一份,证明现场核查事项及具体要求; 6、三元区市场监管局有关调查情况反馈名单,证明对本次案件涉及的69家企业实地调查情况; 7、有关企业退件回单及签收清单,证明拟吊销告知情况。 二、拟处罚依据和内容 当事人三明市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69家企业,涉嫌连续两年未进行年报且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但又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或者依法依规办理歇业申请的违法行为,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规定所列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我局拟对三明市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69家企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吊销三明市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69家企业的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三明市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69家企业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7日
2023年度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拟吊销听证公告名单如下 :
来源: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