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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偷越国境,三明这3个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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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北淘金 日进斗金”
“入职门槛低”
“路费生活费全包”
真有人轻信相约偷渡出国
然而等待他们的
不是发家致富的美梦
而是重重陷阱和法律的制裁
近日,明溪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偷越国(边)境案件,以三名被告人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判处被告人罗某、吴某亮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基本案情

2019年2月21日,在没有出入境证件及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被告人吴某、罗某、吴某亮三人相互邀约,从福建省多地乘坐飞机前往云南省昆明市西双版纳州。到达西双版纳州后,吴某联系他人将三人载至中国与缅甸交界的小河附近,乘坐皮划艇过河,到达缅甸境内赌场工作。数月后,三人分别从缅甸偷渡回国。2020年3月19日至2020年11月,被告人吴某、罗某再次采取上述方式,偷渡于中缅两国之间。2021年4月28日,被告人罗某主动投案;2022年1月5日被告人吴某、吴某亮被传唤到案。


法院审理

明溪法院审理认为,吴某、罗某、吴某亮三名被告人受高薪出国打工诱惑,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结伙偷越国境,情节严重,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之规定,应当以偷越国(边)境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罗某自首,可以从轻处罚。三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三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法

官提醒
缅北地区并非“淘金”天堂!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高发事态,许多诈骗集团假借高薪打工的幌子引诱境内人员偷渡。请大家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同时,境外并非法外之地!国境是出入国家的门户,出国、出境时必须严格遵守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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