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三明kk社区

查看: 455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三明高速交警放大招!举报醉酒驾驶奖励提高至2000元!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5-26 09:56:0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KK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你好!
我要举报有人酒驾
很危险......

5月19日23时23分许,三明高速交警支队七大队筹备组接到群众举报:一辆车号为赣F0**号的小型轿车驾驶员涉嫌酒后驾车,正沿沙厦高速由泉州往沙县方向行驶。
      5月20日0时许,民警在沙厦高速B道秀村服务区成功查获该车。经乙醇呼气检测,驾驶员周某体内乙醇含量为9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血液乙醇含量检测,含量为84.54 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最后,交警部门联系举报人领取举报奖励时,举报人称:“只盼驾车人安全,不要奖励!”

为进一步加强酒醉驾违法综合治理能力,提高执法震慑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酒醉驾氛围,2022年5月13日起,三明高速交警支队决定提高有奖举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奖励金额。



调整后举报时间、方式
(一)从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底
(一)举报方式:拨打110或0598-8368899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举报范围

举报范围:三明高速公路辖区内



调整后奖励标准
三明高速交警支队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对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查证属实的,每宗奖励由1000元机动车燃油卡调整为1000元现金;对驾驶人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查证属实的,每宗奖励由1000元机动车燃油卡调整为2000元现金。
多人举报的同一违法行为,按举报登记时间顺序,奖励最先举报人,不实行共同奖励。对于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的,借机敲诈他人,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造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我们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信息将严格保密,对于泄露举报人信息和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也将依法严厉查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
踊跃参与!
睁大您的火眼金睛
让酒醉驾无处遁形!
来源:三明高速交警微发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推荐主题

    48小时热帖排行

三明新闻、街头琐事、消费投诉,百姓生活。

版主:暂无版主 版块管理

  • 今日新帖0
  • 总帖子数6288

论坛精选

发布主题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联系我们 KK微商联盟
站内举报邮箱|营业执照|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联系我们|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