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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咬”出个抢劫罪!这行为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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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1-8-24 13:24:2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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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里没多少现金,
但又想换些日用品,
于是,
一名在永安的安徽籍女子,
竟到超市实施盗窃,
不料“顺”走的东西还没带出店门,
就被工作人员逮个正着,
最终既要赔偿还得坐牢!

案情介绍

2021年1月6日午间时分,被告人钱某某想到家里的部分日用品即将用完,可支配的现金仅有几十元后,便想着到商店实施盗窃。13时许,被告人钱某某走进永安市某小区生鲜超市,趁周边无人之际,采用外套隐藏的方式,盗窃超市内的2双男袜、4支牙刷、1瓶洗发露、1支牙膏、1支护手霜等物品,后在准备离开时被超市员工被害人罗某某发现。正当被告人钱某某意图逃跑时,罗某某对其进行追逐拦截并将其抓获,因罗某某打算报警,被告人钱某某为抗拒抓捕,便张嘴咬伤罗某某的左手手指。被告人钱某某后被永安市公安局出警民警当场抓获。

被告人指认案发现场及盗窃的物品
经永安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被害人罗某某损伤为左手环指皮肤破损,损伤程度为轻微伤。经永安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前述被盗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151.9元。案发后,被告人钱某某的亲属与被害人罗某某、案发的生鲜超市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审理

经永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钱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盗窃他人财物被发现后,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构成抢劫罪。被告人钱某某曾因盗窃、诈骗等行为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钱某某的抢劫行为因意志以外原因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属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盗物品已全部查获并发还被害人,且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均可酌情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庭审现场
据此,永安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判处被告人钱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九条 【抢劫罪】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来源:永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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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4 13:27:54 | 只看该作者
KK网小程序
偷东西习惯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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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4 13:29:37 | 只看该作者
认识吗?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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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4 15:02:41 | 只看该作者
趣三明、真有趣
抢劫行为犯罪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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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1-8-24 13:33:48 | 只看该作者
丢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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