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三明kk社区

查看: 500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突然宣布!下月起,这笔费用取消!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1-27 10:10:4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KK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1月25日中国银行官网发布公告为进一步加大减费让利力度,惠企利民该行自2022年2月1日起取消个人借记卡年费和人民币个人小额活期存款账户管理费(简称“小额账户管理费”)客户名下中国银行所有个人借记卡年费(含以往年度欠缴的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当日起不再收取


该消息发布后

迅速引发网友热议不少网友点赞这一政策

认为“合理”“求推广”▼




还有网友在线@其他银行▼



目前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仍在收取储蓄卡年费收费标准为10元/年/卡(符合减免条件的除外)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交通银行若在该行仅有一个账户

自动免除年费


中国招商银行不收取储蓄卡年费


相关新闻:银行不得对服务项目重复收费!5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改善人民群众金融消费体验,银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不得利用价格手段开展不正当竞争,不得对服务项目重复收费等。

意见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意见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服务价格实施统一归口管理,规范服务流程,优化系统控制,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对分支机构的授权管理和行为管控,强化内部审计监督作用。此外,强调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服务过程中要遵循适当和匹配原则,向客户推荐适当的服务,做到服务价格与实际服务内容相匹配。

意见要求,银行不得利用价格手段开展不正当竞争;对于融资类业务,不得未提供实质性服务而收取费用;在设置价格区间时,不得过度扩大上下限间隔、规避价格管理要求;在基于外部成本定价时,不得收取显著高于外部服务价格标准的费用;不得对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或以降价为由降低服务质量或数量。

意见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适当减免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的基础银行服务费用,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实施差异化定价和服务优惠,合理确定专项资金扶助保障领域服务价格,适度减少账户管理及维护等服务项目收费。

END


来源:长江日报、中国银行官网、界面新闻、新华社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推荐主题

    48小时热帖排行

三明新闻、街头琐事、消费投诉,百姓生活。

版主:暂无版主 版块管理

  • 今日新帖0
  • 总帖子数6284

论坛精选

发布主题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联系我们 KK微商联盟
站内举报邮箱|营业执照|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联系我们|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