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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三明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经过一段时间以来的严格评选、网上公示、专家评议,并经市文明委有关领导审定,大田县丁丽青、廖新记同志被授予第五届三明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现将他们的模范先进事迹予以发布,希望广大市民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见贤思齐、崇德向善,进一步弘扬正能量、唱响主旋律,为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道德支撑。
诚实守信道德模范——丁丽青 丁丽青,女,汉族,1990年1月生,大田县石牌镇上坡村人。2010年10月,一位客人在丁丽青店里用餐后丢失了手提包。丁丽青检查后发现,包里放着十几叠崭新的人民币和3张银行卡,细细一算,数额高达18万元。对她而言,这是一个巨大的诱惑,18万元相当于一家骨头店一年收入。最终,丁丽青并没有被巨款所诱惑,而是第一时间找到失主,归还财物。 事后,失主多次找到丁丽青,一定要给她3000元酬谢金,都被她婉言谢绝。记者问:“你归还了18万元钱,后不后悔?”丁丽青回答:“我不后悔,捡到别人钱物,我们首先应该想到的是别人的损失和心情,而不是自己的利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是不能拿的。” 2021年4月,江西吉安的万先生在丁丽青店铺落下一个包,包内装有现金六七千元及数张银行卡。事后丁丽青主动联系失主,并用顺丰快递归还失主手中。多年来,如果有顾客在丁丽青店里用餐后遗失财物,她都积极主动归还。 据不完全统计,她共拾获并归还现金20余万元、手机10余部,总价值近25万元。作为一位普普通通的经营业主,她用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实际行动,抚慰了失主的心灵,践行了拾金不昧、诚实守信的行为准则。2014 年12月,丁丽青获大田县石牌镇首届诚实守信道德模范;2015年12月,获大田县第二届诚实守信道德模范。
孝老爱亲道德模范——廖新记
廖新记,男,汉族,中共党员,1962年11月生,大田县广平镇苏桥村人。1981年,廖新记被分配到家乡广平中心小学任教。同年,兄长因病去世,留下四个孩子,最小的才两岁。嫂子执意改嫁,抚养胞兄四个孩子的重担一下子落在了他的肩上。作为叔叔,他既要当四个孩子的“叔叔”又要当“爸爸”。家里唯一的收入就是廖新记任教每个月34.5元的微薄收入。1986年,儿子出生后,家里一下子有了6个孩子,廖新记既欢喜又倍感艰辛。 不久之后,廖新记结束了10年的乡村教师生涯。一时间,家里没有了经济来源,家里6个孩子的学费,12口人的日常开销,这笔巨大的费用让他压力重重。1991年,他不幸意外出车祸,受伤严重,本就不富裕的家庭,使得照顾胞兄四个孩子的任务更为艰巨。 廖新记说,“兄长早逝,嫂子改嫁,四个孩子也是我的家人,我当然要挑起重梁。”2016年4月,其母亲被确诊为肺癌晚期,期间恰逢妻子到北京照顾生子的儿媳,照顾母亲的重担落在他一人身上。他日夜陪护直至同年11月母亲去世。之后,他又独自扛起照顾年迈父亲的责任,无论多晚都要回家照顾父亲的饮食起居,风雨无阻。 多年来,虽然命运坎坷,但他用心为老人和孩子们撑起一片晴空,身体力行诠释“百善孝为先”和一个伟大父亲的情怀。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让我们向道德模范学习 感受榜样力量 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社会文明道德风尚的引领者
来源: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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