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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起,我市定点民营医院药品(耗材)全面取消加成,实施“零差率”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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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3 11:23:5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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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人民至上,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促进定点民营医院持续健康规范发展。


    近日,市医保局再出“新招”,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为引擎,以药品(耗材)、医疗服务项目为抓手,在征求意见、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调查摸底及数据分析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定点民营医院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于4月15日起实施。
01
药品(耗材)支付政策
    把国家及省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切实让老百姓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耗材),有效减轻患者的就医用药负担。对所有纳入定点民营医院全面取消药品(耗材)加成,参照公立医院实行三明市药品(耗材)联合限价采购平台采购药品(耗材)及“零差率”销售。
02

   满足患者中药饮片用药需求,允许定点中医专科医院(含中医门诊部)使用精选中药饮片,其医保支付价格按照我市联合采购平台同品种中药饮片价格限价支付。
03
医疗服务项目支付政策
    鼓励支持医院健康发展,定点民营医院根据医院等级,其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标准参照我市同级别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标准,同时对医院由此减少加成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一级定点民营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支付标准、增补医疗服务项目支付标准合理弥补。
04
夯实管理


        定点民营医院要加强内部管理,按照核准登记诊疗科目开展医疗服务,要按照药品(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内容提供服务,不得重复收费、扩大加收范围或套项目收费等违规行为,不得降低服务质量,强制或诱导患者选择高价(额外)服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医保部门加强线上线下监管,对纳入医保范围违规医疗行为依法查处。


来源:明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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