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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性不改半夜偷鸡,六旬老汉“七进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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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12 11:11:1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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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该是颐养天年、儿孙绕膝的年纪
这位六旬老汉却依旧不思悔改
一条路走到黑
再次获刑

案情回顾

1982年起,李老汉多次因盗窃生产队的鱼及村民饲养的耕牛、鸡鸭等被行政拘留1次、刑事处罚5次。

指认现场

2020年3月,李老汉经过嵩口镇高赖村、马排村的时候看到村民的鸡舍里有鸡,又萌生了偷一些鸡去卖“赚点生活费”的想法。

2020年3月21日和26日凌晨,李老汉趁着“夜黑风高”,骑上自己的无牌二轮摩托车载着鸡笼“重操旧业”。他先后到清流县嵩口镇高赖村燕形村口田边、燕形“苦竹潭”竹林、嵩口镇马排村塘州口等地,盗走多名村民鸡舍中的公鸡共计17只,并到明溪综合市场、临时活禽市场销售,非法获利860元。经认定,被盗公鸡价值2900元。李老汉被民警抓获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审理结果

经清流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老汉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李老汉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李老汉曾因盗窃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从重处罚。李老汉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综上判决:被告人李老汉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君子爱财
取之有道
想通过“第三只”手不劳而获
终究难逃法律制裁!!

来源:清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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